剑鱼标讯 > 中标项目 >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
公示标题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09 17:3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4-12 23:59: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4-09 16:53:34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902-17-01-746990

投资项目名称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

公示名称

锦堂(厚禄陂)排洪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下浮率

中标候选人排序

1

广东启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7.77%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7.89%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18%

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启恒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27.77%

质量承诺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工期

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1)勘察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①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报建;(2)施工工期为3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谭岗辉

资质资格

资质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0055956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E244066468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27.89%

质量承诺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工期

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1)勘察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①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报建;(2)施工工期为3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柯健

资质资格

资质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0052863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E244001078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下浮率:27.18%

质量承诺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工期

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1)勘察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①勘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报建;(2)施工工期为3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伟

资质资格

资质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00440463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E244067460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8-2293023、2280606

联系地址

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八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7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异议受理部门):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茂名市西粵南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八楼
联系电话:0668-2293023、2280606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K值抽取记录表.pdf
  • 附件名称 2

    (脱敏版)评标报告.pdf
  • 附件名称 3

    定标标准值.pdf
  • 附件名称 4

    (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5

    广东启恒投标文件(脱敏版).pdf
  • 附件名称 6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pdf
  • 附件名称 7

    广东明正投标文件(脱敏版).pdf
  • 附件名称 8

    广东天正投标文件(脱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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