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黑财采投处【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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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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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1223]HMGC[GK]20230001-1
二、项目名称:青冈县社会化服务中心智慧一体化档案馆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成高百货商行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国际大厦703室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至冠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国际大厦607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核实调查,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进行了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论证。 投诉事项1:黑龙江省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复质疑,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三条。 投诉事项2“经核实哈尔滨至冠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诉事项3:经核实哈尔滨至冠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仅依据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不能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但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条第二款。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1成立。 (二)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 (三)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一、项目编号:[231223]HMGC[GK]20230001-1
二、项目名称:青冈县社会化服务中心智慧一体化档案馆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成高百货商行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国际大厦703室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至冠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国际大厦607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核实调查,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进行了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论证。 投诉事项1:黑龙江省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复质疑,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三条。 投诉事项2“经核实哈尔滨至冠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诉事项3:经核实哈尔滨至冠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寰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仅依据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不能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但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条第二款。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1成立。 (二)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 (三)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