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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HSYZB202308007
项目名称:CMP多云管理平台



采购人: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6. 诚信承诺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 报价明细表
附件四: 偏离表
附件五: 综合澄清表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九: 关联企业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声明函
附件十: 备选中标单位签约承诺函
附件十一: 业绩表
附件十二: 项目组成员履历
附件十三: 原厂承诺函
附件十四: 评分索引表
第六章 商务要求(▲)
1. 招标标的
2. 报价要求
3. 付款方式
4. 供货期(交付期)
5. 知识产权
6. 勘察、安装和调试
7. 验收要求和标准
8. 免费保修期
9. 保修期外服务
10.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1. 培训要求
12. 其他商务要求
13. 应答承诺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平台方案:
二、CMP多云管理平台要求(说明:加▲为必须满足项)
1、总体要求:
2、运营能力:
3、运维能力:
第八章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CMP多云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HSYZB202308007
二、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因华数业务需要,需采购一套CMP多云管理平台。
本次招标标的是: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具体如下:

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数量单位含税合计的限价(万元)
CMP多云管理平台支持工单、计费、多租户云管理等功能,支持纳管多种云管理平台, 满足5套私有云平台的纳管授权(包含3个品牌),私有云平台总共包含100台计算服务器; 软件技术支持服务(3年)1100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及第七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未被华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投标资格;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签批后确定
时间:2023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 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室
售价(元):免费
五、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签批后确定
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9:30
地点: 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室
六、 开标时间和地点:签批后确定
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9:30
地点: 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室
七、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账号: 1202026109900014283
转账或汇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及招标编号HSYZB202308007。
八、 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潜在投标人可以将以上资料发送到邮箱378117318@qq.com,并联系代理公司进行报名。
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 潜在供应商需提交供应商认证资料,具体要求详询 ;
5、 采购人: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白马湖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6楼;
6、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7、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13805795045 。
8、 监管部门: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合规监察部,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13805795045
邮箱: 378117318@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名称内容
1.3采购人名称: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白马湖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6楼联系人:郑翔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zhengxiang@wasu.com
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3805795045传真:0571- 88836814邮编:310012邮箱:378117318@qq.com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答疑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
2.4.1询疑截止时间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12天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答复(传真:0571- 88836814),同时将电子版(WORD2003版或以上版本,非PDF版本)发到邮箱:(378117318@qq.com)。其中,word版本文件指非PDF或图片格式,且word版本不低于WORD2007版本。
3.3.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3.3.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须针对所投标段分别编制一套应答文件,每套应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报价文件:5册(一正四副);√ 资信技术文件:5册(一正四副);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并随报价文件及资信技术文件分别包装,其中资信技术文件的电子版需为WORD格式,报价相关文件需提供word格式文件,其中报价明细表需提供excel格式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
3.3.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递交形式:汇票/支票/电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收款单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银行账号:1202026109900014283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及招标编号(HSYZB202308007)
3.6.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天内(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须装在密封袋内:√ 报价文件:5册(一正四副),密封成一个内封包;√ 资信技术文件:5册(一正四副),密封成一个内封包;√ 投标文件电子版可密封在报价文件封包内。将报价文件封包和资信技术文件封包,密封在一个外封包内。
4.2.1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
4.2.2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
5.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银行保函针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的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且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则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可为银行保函,否则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必须为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3个月内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社保缴纳人员清单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最新年度财务报告。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是证明材料不完整,导致采购人无法认定投标人是否属于声明函中对应等级的企业的,则履约保证金不得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5天内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依约全部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扣款,并在向采购人开具收据(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保函时无需开具收据)的前提下,采购人于30日内,原额(无息)归还或结清。履约保证金的打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户名):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账 号:403970338572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其他说明: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履约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及招标编号(HSYZB202308007)。投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或转账凭证或银行履约保函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即:在取得合同前提交给甲方。如超出期限未缴纳的,采购人将视其拒绝履行约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罚没其投标保证金。
5.16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1.15其他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供货期(交付期)1)产品到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45)个日历天,投标人提供最短到货期;2)上线联调时间要求:产品到货清点无误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范围内的产品安装、系统对接和调试。安装部署完毕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系统的上线及开通。
3.4投标报价与付款方式1、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直至交付使用单位,后期服务,增值税和可能的专利费、消费税、保险费、出差食宿费、交通费和加班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其他要求见第六章商务要求部分内容。2、付款方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5.1.3开标评标流程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采取先拆封资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二)对现场接受采购响应文件的,由现场工作人员接收采购响应文件并登记,请供应商代表对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三)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四)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五)按供应商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资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六)资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资信和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资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资信和技术得分情况。(七)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八)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12质疑和投诉报价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报价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国家关于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按照华数集团的《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和实施。
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 定义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监管部门: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合规监察部。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1.4.2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采购人作出相关书面说明,否则投标无效;
1.4.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4 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投标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投标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投标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投标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
1.4.5 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4.6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7 投标保证金由主办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代表签署。
1.5 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答疑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2 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3 其他
1.1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在职职工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3.2 ▲投标人对所投标项(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3.3 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即做废标处理。
1.13.4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5 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3.6 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7 中标人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1.13.8 项目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13.9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3.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3.11 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项目的,按一个有效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同品牌投标人最终得分(即商务报价分+资信及技术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最终得分均相同时,商务报价得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上述供应商中,除被认定为有效供应商之外的其余供应商均作无效投标人处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作无效标处理。
1.13.1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最终得分(即商务报价分+资信及技术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最终得分均相同时,商务报价得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上述供应商中,除被认定为有效供应商之外的其余供应商均作无效投标人处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作无效标处理。
1.13.13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采购活动,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按一个有效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最终得分(即商务报价分+资信及技术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最终得分均相同时,商务报价得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上述供应商中,除被认定为有效供应商之外的其余供应商均作无效投标人处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作无效标处理。
1.13.14 产品生产厂商不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让一家供应商代表其参加采购活动。
1.13.15 除另行约定外,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企业认证等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拥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资料与供应商无关,评审时不作为该供应商的依据。
1.14 ▲供货期(交付期):本项目所采购标的的供货期(交付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招标标的中的所有服务,应由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采购合同中的任何采购义务转让至第三方实施(除需要原厂提供的服务外)。
1.16 本次招标中带“▲”标记的条款均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对不响应的投标单位将作无效标处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商务要求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八章 评标办法
补充文件(若有)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 招标文件的质疑
2.3.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 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 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 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 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询疑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询疑截止时间后的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2.4.2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4 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4.5 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6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2.4.7 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2.5.2 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5.3 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改变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5.4 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 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 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5.8 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 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 投标文件组成
3.2.1 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册,且单独密封):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报价明细表
3.2.2 资信技术部分(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单独密封):
1) 评分索引表
2) 偏离表
3) 综合澄清表(包括优惠条款)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则可对应填写此声明函,并盖印公章,否则,无需填写),另附履约保函模板
7)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8) 投标产品明细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品牌型号、规格、配置、规格、产品截图等
9) 投标产品的相关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如有)
10)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11) 备选中标单位签约承诺函
12) 关联企业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声明函
13) 原厂承诺函
14) 投标人业绩表
15) 商务条款点对点应答
16) 技术规范及要求点对点应答
17)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与运维方案
18) 本项目调试、培训计划、验收标准及检测办法等情况的具体说明
19) 投标单位计划提供给采购人的工程师的详细资料(附件:项目组成员履历)
20) 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承诺(如有)
21)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投标文件和资料(所需内容详见评标办法)
23) 如投标文件上加盖的是投标专用章,则还需提供投标专用章的授权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投标产品的相关批准证书原件备查。
3.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3.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4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7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 投标报价
3.4.1 ▲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4.4 投标报价所对应的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5.2 中标人在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后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且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邮件或其他书面通知,确认中标人已具备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后,投标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5.3 其他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且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邮件或其他书面通知,确认其他中标候选人已具备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后,投标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5.4 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不能履行询标承诺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5) 投标过程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6 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5 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3.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 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补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标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5. 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5.1 开标
5.1.1 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5.1.2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现场出示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现场出示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在投标期间出具),对先拆封资信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开标大会,投标人代表需确保均出席。
5.1.3 开标评标流程详见前附表。
5.1.4 开标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工作人员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1.6 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均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5.1.7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5.2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5.2.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2.2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3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4 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5.3.5 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5.3.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3.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6 除符合第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4 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 错误修正
报价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投标报价总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无效标处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如果投标人未在评标结束之前确认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且视为该投标人对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无异议,否则采购人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并罚没其全部投标保证金(若有)。
5.6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7 无效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4)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 投标人代表未按本章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2条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大会的;
6) 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
7) 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8) 未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或授权代表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且未能够提供缴纳单位与投标人签订的人力外包服务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的;
9) 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10)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1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12) 未提供或《开标一览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
13) 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5%的;
14) 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5) 投标报价超出限价金额的;
16)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17) 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
18)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款的;
19)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20) 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
5.8 评标
5.8.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8.2 评标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各项评标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供应商,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5.8.3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第八章。
5.9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9.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9.2 所有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5.9.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9.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9.5 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5.10 确认采购结果: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提交采购人相关决策机构审批后确定中标人。
5.11 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将招标结果发布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5.12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5.12.1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5.12.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 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 提出质疑的日期。
5.12.3 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结果公示、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2.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2.5 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2.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5.12.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3 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4 签订合同
5.14.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14.2 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4.3 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把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并在三年内拒绝该投标人参与采购人及采购人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采购人有权向其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5.15 履约保证金
5.15.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15.2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5.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结束后,中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或结清。
5.15.4 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签合同,采购人将按拒签合同的责任执行,取消其中标/入围资格,并罚没投标保证金;采购人还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其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5.15.5 特别说明:
(1) 若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其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保函的,则保函形式需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2) 采购人对单张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要求不得少于6个月。
(3) 为了保障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确保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断档,银行保函有效期的无缝衔接不间断,中标人需在银行保函到期前一周重新向采购人提供新的银行保函,该保函需为银行在最近一个月内出具,且有效期时长不少于前期提供的银行保函有效期时长。若一旦因银行保函在合同期内因中标人未及时办理等缘故导致履约保证金的脱节或断档,且中标人在该时期内出现违约事宜,则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款中对中标人做相应金额的扣罚处理。
(4) 银行保函到期后,采购人不予退回。
5.16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6. 诚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含投标资料、各项应答及承诺)必须是真实可靠,并能在价格有效期内忠实履行的,中标单位须承诺在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有以下条款:如经采购人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实信息,或投标时所做的应答及承诺在中标后无法有效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已签订的合同,没收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暂停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暂停投标人所有款项的支付,如由此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
在招标过程中,通过提供不真实的数据或信息,而获取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并在三年内拒绝该公司参与采购人及采购人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杭州市
甲方: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6楼邮编:
电话:
联系人:邮箱: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对合同各有关条款所涉及之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定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为:
1) 一方:甲方或乙方
2) 双方:甲方和乙方
3) 产品:标的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产品和硬件产品等)。
4) 软件产品:包括标的项下的成品软件,以及为了实现本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所新开发的所有相关内容。
5) 硬件产品: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套软件等)。
6) 软件和系统:指乙方根据甲方合同的要求销售给甲方的系统软件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发的系统软件,包含软件程序、及相关文档资料等。
7) 技术文档: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系统整体设计、demo示例、流程图、用户手册等。乙方拥有的或此后获得的和/或在合同有效期乙方有权控制并提供给甲方的秘密技术资料、技术参数、图纸、设计说明书、小册子、目录以及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本系统项目软件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8) 系统整体设计:双方根据项目目标而以文字或图表方式确定的系统技术说明、系统描述,以及为实现系统目标而需具备的条件。系统整体设计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字典、架构设计、关键业务逻辑设计、接口设计、程序设计说明书等。
9) 管理文档:指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技术资料、项目文档,文档的形式可以是纸面文件,也可以为电子文档,管理文档包括一般文档和项目专用文档。
10) 现场:产品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1) 故障通知:甲方以电话、邮件、网络等任意形式通知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联系人或是故障报修电话故障发生。如果甲方通过电话形式进行故障通知的,则乙方接通电话的时间为甲方报障成功的时间(以下简称“甲方报障之时”),但如乙方未接通电话且甲方已连续三次拨打乙方指定联系人的电话或是故障报修电话的,则甲方最后一通电话的拨打时间为甲方报障之时;如甲方通过电子传送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网络等形式进行故障通知的,以发出传真、电子邮件、网络通知的时间为甲方报障之时。
12) 响应时间:自甲方以电话、邮件、网络等形式通知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联系人或是故障报修电话报障之时,乙方对上述任一种途径的通知确认接收到的时间。
13) 到达现场时间:自甲方报障之时起,到乙方到达甲方故障现场的时间。
14) 故障定位时间:自甲方报障之时起,乙方对甲方故障进行排查,并确定故障发生的原因或是位置的时间。
15) 故障排除时间:自甲方报障之时起,乙方解决、排除故障的时间,使甲方的业务/系统恢复正常。
16) 扩容:指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对本次合同标的项下的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实施再次采购,无任何项目及使用用途限制,即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在有采购需求时购买本次招标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均视为扩容。
17) 合同或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及其全部附件。
18) 附件:指合同所列出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任何提及合同或本合同之处均包括合同所有附件。
第1章 合同标的
1.1 项目完整性:根据乙方在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完整性承诺,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项目方案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即甲方向乙方采购1.2条中约定的软硬件设备,已足够满足附件《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的实现和技术指标的达到。若按此方案实施,未达到该要求,乙方承诺免费增加对应产品,以满足附件《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招标要求。
1.2 甲方可向乙方购买如下产品:(产品清单详见合同附件一《配置价格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分项品牌/型号配置描述数量单位增值税税率单价(含税)小计(含税)
含税合同总价:……元(大写:……圆整)

1.3 本章1.2条的价格中包含如下内容:
1.3.1 包含乙方将产品完整交付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费等);
1.3.2 包含乙方将产品完整交付到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完毕的所有费用;
1.3.3 包含乙方负责供货、安装、调试、服务(含售后服务)等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所有费用;
1.3.4 包含乙方完成合同第7章《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中规定的合同义务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1.3.5 包括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实施二次运输1次的费用;
1.3.6 包括乙方因项目完整性承诺可能需要增加产品或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出差食宿费、交通费和加班费等;
1.3.7 包括乙方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的费用。
1.4 合同标的对应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均以甲方编号为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即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但如本合同正文与附件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则不一致部分以本合同正文约定为准。在本合同中未予列明的指标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较严的一个。
1.5 乙方在合同的供货、安装、调试、服务(含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范,自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自行独立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安全生产协议》。
1.6 乙方提供的优惠条款:
第2章 双方职责及合作界面说明
2.1 甲方职责
2.1.1 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系统整体设计方案,确定系统技术说明、技术规范要求、系统描述。
2.1.2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组织测试和验收。
2.1.3 甲方应按第5章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款。
2.2 乙方职责:
2.2.1 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共同进行系统整体设计;并负责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开通及维护等集成服务工作,并负责解决以上各个阶段中出现的问题及故障。
2.2.2 乙方应递交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产(包括合同标的所涉及的技术文档、管理文档以及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新开发出的软件的源代码等相关信息软件包)。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2.3 联调期间乙方需派驻研发人员现场支持。
2.2.4 在系统上线前,乙方需对系统使用人员、项目人员、维护人员进行系统原理及维护、操作等培训。
2.2.5 配合甲方完成移交所需文档。
2.2.6 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乙方均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保障。
2.2.7 乙方承诺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当地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做好污染预防控制和职业伤害控制。
第3章 包装要求
3.1 包装标准:根据甲方要求;若甲方无特殊要求的,可按原厂标准。
3.2 所提供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越洋运输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震、防锈,任何由乙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第4章 交货及验收
4.1 交货:
4.1.1 交货时间:乙方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所购买的产品。
4.1.2 安装部署:在完成标的项下的所有产品到货并清点无误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范围内的产品安装、系统对接和调试。安装部署完毕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系统的上线及开通。
4.1.3 交货地点:具体发货地址以甲方实际发货通知为准。
4.1.4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4.2 验收
4.2.1 到货清点:乙方将全部产品,其中包括交付永久可使用的正式授权(license)文件(若软件中有对应的license)及第6章规定的随货文件等,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和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共同对产品进行到货清点。
如果清点无误,甲方须在乙方“出库单”或“送货单”回执联上签署收货联系人全名予以确认,“出库单”或“送货单”回执联须及时返回乙方指定人员,同时甲方向乙方指定人员提供甲方入库单结算联作为收货及结算凭证。
乙方应妥善保管入库单结算联,并在向甲方申请结算时提供入库单结算联。乙方因遗失、毁损等原因导致无法向甲方申请结算时提供入库单结算联,甲方可暂缓对乙方结算款项,对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到货清点时发现产品与合同约定、运单不符或有损伤变形、损坏或缺少等问题的,双方应签署“产品到货清点单”如实记载到货存在问题,且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若产品到货清点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拒收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重新送达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与甲方重新进行到货清点。因乙方再次送货或更换产品导致甲方确认签收产品超过本合同4.1.1条约定的交货时间的,视为乙方交货延迟。
如乙方无法按时提供正式合法有效的软件,包括正式合法、无时间限制的license,也视乙方交货延迟,并应按到货违约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无人员参与到货清点或拒绝在“产品到货清点单”上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直接拒绝收货,并视为产品到货清点不合格。
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将自甲方确认签收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产品到货清点单》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4.2.2 上线验收:乙方应在完成标的项下的所有产品到货并清点无误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标的范围内的产品安装、系统对接和调试,乙方负责标的产品的安装部署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安装部署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装和部署,安装部署完毕后( )个日历天内乙方将按合同约定完成产品、系统的上线及开通。在上线时,对有license限制的软件产品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license为永久可用,无任何时间限制;对因甲方本次需要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license设置。乙方在完成产品安装、系统对接和调试后,应向甲方提出上线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上线验收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已安装产品进行上线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双方共同签署产品上线合格的《上线验收报告》。
如果上线验收时发现产品与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不符的,双方应签署《上线验收报告》如实记载产品运行存在的问题。若产品上线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出具不合格的《上线验收报告》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重新安装、调试并申请上线或更换送达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重新安装、调试并申请上线。
因乙方原因导致上线验收合格时间超过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 )个日历天的,视为乙方交货延迟,乙方应按到货违约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4.2.3 初验:是指上线合格验收报告签署后产品连续运行(30)天无重大及特大故障(详见第7章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乙方可提请初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初验书面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产品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若初验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出具不合格的《初验报告》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重新调试或更换送达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重新安装、调试。
乙方应确保初验一次性通过,因乙方原因导致初验未一次性通过或初验合格时间超过上线合格报告出具后(50)个日历天的,视为乙方质量违约,乙方应按质量违约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4.2.4 试运行及终验:初验合格后即进入试运行,初验合格之日起连续正常运行(180)天内无重大及特大故障(详见第7章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乙方可申请终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终验书面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终验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报告;若终验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出具不合格的《终验报告》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重新调试或更换送达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重新安装、调试,重新申请甲方终验。
乙方应确保终验一次性通过,因乙方原因导致终验未一次性通过或终验合格时间超过初验合格报告出具后(200)个日历天的,视为乙方质量违约,乙方应按质量违约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4.2.5 若甲方在任一阶段发现乙方提供产品、服务不符合合同正文及其附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明细配置、产品质量、产品性能、服务等级、服务要求、功能实现等),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更换成符合合同正文及合同附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产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的,均视同为乙方质量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的时间超出甲方要求的时间,或更换后的产品、服务仍然不符合合同正文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质量违约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4.2.6 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产品送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和检测,若检验或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的,则相应的质量检验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检测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对应的费用。若乙方延迟支付,则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3 免费保修期:终验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产品正式进入免费保修期。
第5章 付款方式
5.1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圆整),乙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依约全部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扣款,并在乙方开具收据(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保函时乙方无需开具收据)的前提下,甲方于30日内原额(无息)归还或结清。
履约保证金的打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03970338572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其他说明:转账或汇票形式的,乙方在履约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内容(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和招标编号(HSYZB202308007)。
特别说明:若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保函的,则保函形式需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甲方要求单张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要求不得少于6个月。同时,为了保障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确保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断档,银行保函有效期的无缝衔接不间断,乙方需在银行保函到期前一周重新向甲方提供新的银行保函,该保函需为银行在最近一个月内出具,且有效期时长不少于前期提供的银行保函有效期时长。若一旦因银行保函在合同期内因乙方未及时办理等缘故导致履约保证金的脱节或断档,且乙方在该时期内出现违约事宜,则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对中标人做相应金额的扣罚处理。银行保函到期后,甲方不予退回。
5.2 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 (小写:¥)。
5.3 付款方式
5.3.1 在乙方具备以下条件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款项:
Ø 合同签署;
Ø 产品完成到货清点,甲方已出具入库单;
Ø 上线验收合格,出具上线验收合格报告;
Ø 甲方收到乙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凭证;
Ø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对应发票,并随发票收到全额的入库单结算联;
5.3.2 具备以下条件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款项:
Ø 初验合格,出具初验合格报告;
5.3.3 具备以下条件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款项:
Ø 终验合格,出具终验合格报告;
5.3.4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10%,计人民币( ),终验合格报告出具之日起,
无重大及特大故障系统连续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付清余款。
以上款项支付,乙方均允许甲方有30日的误差,甲方逾期付款在30日以内的无需支付任何 补偿、赔偿或违约金。
5.4 付款方法:网银、电汇或双方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
5.5 乙方收款帐号:
名称:
地址\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帐号: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信息),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联系信息有更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6 甲方发票送达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79号白马湖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6楼
收件人:吕岚电话:13655608197
邮政编码:

5.7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19000101040020675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税号:91330106MA27W24E7K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202号10幢1-2层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8 发票开具其他要求:
Ø 乙方所开发票需确保和合同约定开票内容一致,如合同未明确约定开票内容,则乙方所开发票需与合同标的的产品名称保持一致(产品名称、型号、单价),产品名称不允许直接写英文或其他外文,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
Ø 本合同须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今后因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下调增值税税率而导致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承诺无条件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原承诺的增值税税率)]为基准,再按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调整下调后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税额,从而调整最终实际结算的含税单价、含税总价。
Ø 乙方所开发票需对应入库单,并且单张入库单对应单张发票,不允许多张入库单对应一张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
Ø 乙方应在收到入库单结算联后,方能开具对应发票。
未按以上要求开具发票,导致发票拒收、退票、发票过期及延期付款等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6章 随货文件
6.1 按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随货文件:
A. 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B. 设备序列号(若有)
C. 保修单
D. 送货单
E. 装箱单
F. 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7章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7.1 针对本合同,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联系人及其职能:
7.1.1 乙方提供以下人员作为技术服务的联系人,具体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要联系人姓名
电话
邮箱
备用联系人姓名
电话
邮箱

7.1.2 其中,上述主要联系人作为日常给甲方提供服务(含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等服务)的主要人员,乙方承诺技术服务联系人的联系电话7×24小时畅通,同时若乙方需更换技术服务联系人或其他联系信息(电话/邮箱)时,乙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技术服务联系人或其他联系信息(电话/邮箱),乙方需按服务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7.2 软件质量保证:
7.2.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系(品牌)原厂产品,并在各方面与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7.2.2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含有经甲方确认的软件版本,该软件为正式合法,其包含的license均为永久免费有效,无时间限制。对因甲方本次需要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license设置。
7.2.3 对于乙方存在软件缺陷的产品,乙方承诺(3)个工作日内解决。乙方承诺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对软件系统在同一版本内及跨版本进行免费升级(且不得对甲方提出改变硬件等条件),以达到甲方新的业务需求。
7.3 安装调试期服务承诺:在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期间(从到货至终验合格之日期间),乙方承诺由原厂资深售后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现场技术响应和技术支持,承诺按照7.5定义的故障等级和服务响应等要求和甲方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即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并配合完成系统联调工作,同时携带服务用配件,全程跟踪并协助解决所发生的故障;同时乙方承诺在甲方本地设有配件部,维持一定数量库存。
7.4 乙方对本合同标的项下之所有产品的原厂免费保修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 )年,乙方自终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对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免费更换。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保修期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的实时响应和技术支持,并承诺按照故障等级和甲方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招标文件(即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故障等级要求具体如下:
7.4.1 故障等级定义:
Ø 特大故障:系统瘫痪时长超过24小时,无法使用且24小时内无有效处理结果或导致终端及应用无法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连续重启、崩溃、闪退等)。
Ø 重大故障:任何影响系统运行的问题,但未造成业务中断或造成终端及应用异常(如响应速度延迟、数据丢失等)。
Ø 一般故障:系统性能受到影响,但未影响整个业务运行,如系统响应速度慢或操作失败等。
7.4.2 故障解决时间:
Ø 特大故障:原厂及乙方承诺自甲方报障之时起2小时内保证解决,如果不能在2小时内解决的,则需在此时间内把故障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按新的故障等级在所对应的故障排除时间内解决故障,同时在该时间段内提供对应的备用解决方案;
Ø 重大故障:原厂及乙方承诺自甲方报障之时起4小时内保证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故障,则需在此时间内把故障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按新的故障等级在所对应的故障排除时间内解决故障,同时在该时间段内提供对应的备用解决方案;
Ø 一般故障:原厂及乙方承诺自甲方报障之时起8小时内保证解决问题;
7.4.3 故障具体响应时间、故障排除具体时间等时间要求按下表约定执行(自甲方报障之时开始计算):

故障种类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故障定位时间故障排除时间
特大故障15分钟1小时90分钟2小时
重大故障15分钟1小时2小时4小时
一般故障15分钟2小时4小时8小时

7.4.4 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在乙方按以上故障等级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基础上,乙方还提供如下服务:
Ø 对不合格的硬件产品进行免费修理和更换,乙方承诺(7)天内将产品修复或更换完毕,并发还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免费更换后的产品免费保修期等同于新产品,维修后的产品的免费保修期将依照原始保修期或从维修之日起(90)天,选择时间长的一个。
Ø 对软件产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bug修正、系统升级等保障软件系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一切服务。
7.5 故障次数及故障率承诺: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乙方确保其提供的产品不发生特大故障,并确保重大故障数小于2次。否则,将视为乙方质量违约或服务违约,甲方有权按违约罚则相关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7.6 系统正常运行操作所发生的设备损坏,乙方或合同标的产品原厂商应按照《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中要求的故障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排除故障。现场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无偿提供合同标的产品的备用件或整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7.7 无推诿承诺: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产品本身或是产品所关联的甲方的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乙方均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章约定的到达现场时间范围内派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项目相关方和其他供应商,使产品或是产品本身所关联的甲方的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7.8 乙方承诺在免费保修期外提供不少于( )年的原厂有偿服务。在免费保修期外,如甲方需要续保,则乙方承诺提供等同于免费保修期内服务的续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故障解决、bug修正、系统升级、现场服务等保障系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每年的续保费用不超过需维保产品总价的( % )。
7.8.1 乙方承诺该续保费所对应的基本商务与服务条款如下:
7.8.1.1 甲方按上述费用购买保外维保服务的付款条件为按季度后付(每季度支付金额为年服务费的1/4);
7.8.1.2 甲方按上述费用购买保外维保服务所对应的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响应时间、到现场时间和故障解决时间等)与本合同约定的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保持一致。
7.8.1.3 在有偿保修期内,甲方除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保修费用外,其他一切因维保需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8.2 在免费保修期外,甲方可在任一时间段内按以上年续保费用购买一年的维保服务,即甲方无需连续购买维保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需购买续保服务的通知后(1)天内予以响应,2周内与甲方签署对应续保服务合同,并实施对应维保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9 信息安全承诺: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由乙方负责本次标的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同时,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对本次标的系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和加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次甲方购买的标的项下的产品发生信息安全事故的,则甲方有权按信息安全违约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7.10 乙方的其他承诺:
第8章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干预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相关责任。
8.2 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8.3 不可抗力发生后,各方均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8.4 双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给另一方认可。
8.5 如因不可抗力事故的连续影响,导致受阻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连续60日内无法履行合同约定,则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补充协议;如在30日内不能达成一致,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9章 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9.1 乙方出售给甲方的成品软件及设备等产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乙方所有或乙方合法获得,甲方享有合同范围内的使用权。乙方保证其对此产品的所有权和向甲方授权使用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2 如果第三方对甲方使用乙方产品的权利合法性提出异议,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赔偿及其支出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还需赔偿此损失。
9.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内容,甲方独立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对于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9.4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归甲方单独享有,相关利益归甲方单独享有。乙方无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9.5 知识产权的争议: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或系统引起或发生的第三方提出的知识产权诉讼和索赔。如有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赔偿此损失;乙方未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且乙方应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应付款(含其它合同应付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弥补。如乙方的应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9.6 乙方应本着保密原则,严守双方共同创造的及在合作过程中得知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保密信息和资料(无论是以口头或者其它形式)。乙方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产和信息。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并承诺不在针对第三方的设计开发应用中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技术文档、管理文档及相关信息。
9.7 乙方承诺其为甲方开发的系统软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在先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如乙方设计开发完成的软件系统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赔偿及其支出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乙方还需赔偿此损失。
9.8 乙方承诺根据甲方的要求,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该阶段的项目资产(包括且不限于合同标的所涉及的技术文档、管理文档、源代码及相关信息),并确保各个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对于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项目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文档、管理手册等),乙方除向甲方交付外,不得转让、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等额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带来其它任何损失,均将由乙方负责补偿。
9.9 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接触、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这些信息对甲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泄露,将使甲方丧失竞争优势或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乙方保证对其在工作中知悉到的(不论是甲方提供的还是乙方偶然获得的)任何甲方的经营管理信息,以及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披露的甲方的文件、资料和经营、管理、生产工艺、流程、文件,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乙方保证不向承担本合同项下开发任务的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披露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该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9.10 关于乙方提供的成品软件源代码第三方托管事宜,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9.10.1 乙方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源代码委托给第三方托管并接受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管,该第三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管部门;因源代码托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甲方承担;如乙方出现破产或是非正常经营导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条款实施售后服务时,则甲方可通过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托管部门无偿索取源代码,并由甲方或是甲方委托的其他公司在此基础上进行软件的变更或是升级,以便甲方能继续正常使用原软件产品的功能,并使其符合甲方的总体系统要求。
9.10.2 不对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源代码进行第三方托管。
9.11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无论在合同履行过程和合同履行之后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10章 违约罚则
10.1 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纠纷再另行解决。
10.2 甲乙双方对到货违约、质量违约、服务违约、诚信违约、支付违约、信息安全违约等6个类别的违约情形及相关处理约定如下:
10.2.1 到货违约: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到货、交付、安装、部署、对接并上线,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货、交付、安装、部署、对接并上线的,则视乙方到货违约,每延迟壹日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低于¥1,000.00元/天的,按¥1,000.00元/天计算)作为违约金;若到货或交付延期超过15天,则甲方还有权对乙方做出如下任一或多项违约处理:
Ø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低于¥40,000.00元的,按¥4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
Ø 暂停乙方的付款(含乙方其它合同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Ø 整改期间,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低于¥1,000.00元/天的,按¥1,000.00元/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罚没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Ø 对乙方已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作退货处理,对乙方尚未交付的产品不再接收;
Ø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Ø 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且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Ø 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乙方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10.2.2 质量违约:
10.2.2.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所要求项目性能和功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甲方的验收,否则(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本身不符合本合同正文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项目性能和功能,或是提供的产品不完整。),均视为乙方质量违约,乙方需按10.2.2.6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2 对有配件核定或承诺的,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的配件与核定或承诺结果保持一致;对标的项下的产品有用材(包括但不限于所使用材料的档次、品质、性能、重量等)承诺或工艺承诺的,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不劣于对应的用材承诺和工艺承诺要求。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改配件或乙方提供产品的用材和工艺劣于乙方在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或劣于乙方的投标承诺,均视为乙方质量违约,需按10.2.2.6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3 乙方需确保提供的产品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保修期内),均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所要求项目性能和功能,如通过甲方的验收,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项目性能和功能不达标的情况,则均视乙方质量违约,乙方需按10.2.2.6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4 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设置授权(license)文件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软件的各类正式、无时间限制的授权(license)文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则视为乙方质量违约,需按10.2.2.6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5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硬件产品具有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入网许可证,对需要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 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产品提供3C 认证证明文件。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涉及松木或松木包装,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检验检疫要求。如乙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许可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或是许可证明及检疫证明不全的,均视乙方质量违约,需按10.2.2.6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6 如乙方出现任一或多项质量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如下任一或多项违约处理:
Ø 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调换有瑕疵的产品或是不合格的产品,所调换的产品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负担由此产生的产品保修费用、运保费;
Ø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低于¥40,000.00元的,按¥4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
Ø 暂停乙方的付款(含乙方其它合同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Ø 整改期间,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低于¥1,000.00元/天的,按¥1,000.00元/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罚没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Ø 对乙方已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作退货处理,对乙方尚未交付的产品不再接收;
Ø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Ø 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且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Ø 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乙方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10.2.2.7 如因乙方质量违约导致本合同所涉的系统、平台须返工,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下线、二次上线等的开发费用、人工费用及其他材料损失费、用户索赔等损失)的,乙方除按10.2.2.6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上,还需全额赔偿甲方的上述损失。
10.2.3 服务违约:
10.2.3.1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和故障响应解决时间承诺等)按时按期提供相关服务。否则,均视为乙方服务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故障修复,或无法满足约定的故障次数、故障率承诺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3.2 特大故障: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保修期期间,如出现特大故障,且乙方未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中承诺的时间节点排除故障或使故障等级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按新的故障等级在所对应的故障排除时间内解决故障的,每发生一次,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低于¥20,000.00元的,按¥2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出现前述情形超过2次(含)的,则视为乙方服务违约,乙方需按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3.3 重大故障: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保修期期间,如出现重大故障,且乙方未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中承诺的时间节点排除故障或使故障等级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按新的故障等级在所对应的故障排除时间内解决故障的,每发生一次,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低于¥20,000.00元的,按¥2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出现前述情形超过2次(含)的,则视为乙方服务违约,乙方需按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3.4 一般故障: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保修期期间,如出现一般故障,且乙方未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中承诺的时间节点排除故障,并恢复正常运行的,每发生一次,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低于¥10,000.00元的,按¥1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出现前述情形超过5次(含)的,则视为乙方服务违约,乙方需按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3.5 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系统原因、乙方维护误操作等原因)导致该产品或系统无法满足甲方需求或造成甲方系统、产品等故障,且乙方未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款中承诺的时间节点排除的,则视为乙方服务违约,乙方需按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3.6 本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视为乙方服务违约,乙方需按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发生次数向甲方缴纳相应违约金,同时,乙方除了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外,还需对其转包、分包的行为负责,若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10.2.3.7 乙方承诺提供的本项目成员在项目期间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者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组成员;若需更换,相应替代成员资历不得低于被替代成员,且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为乙方服务违约,乙方需按10.2.3.8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3.8 如乙方出现任一或多项服务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如下任一或多项违约处理:
Ø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低于¥40,000.00元的,按¥4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
Ø 暂停乙方的付款(含乙方其它合同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Ø 整改期间,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低于¥1,000.00元/天的,按¥1,000.00元/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罚没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Ø 对乙方已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作退货处理,对乙方尚未交付的产品不再接收;
Ø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Ø 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且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Ø 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乙方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10.2.4 诚信违约:乙方承诺在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各项应答及承诺)真实可靠,各项应答及承诺能在合同期内可有效履行且确保有效履行。否则(包括但不限于:如经甲方查实,乙方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实信息,或乙方投标时所做的应答及承诺在中标后未有效履行或无法有效履行),视为乙方诚信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如下任一或多项违约处理:
Ø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低于¥40,000.00元的,按¥4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
Ø 暂停乙方的付款(含乙方其它合同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Ø 整改期间,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低于¥1,000.00元/天的,按¥1,000.00元/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罚没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Ø 对乙方已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作退货处理,对乙方尚未交付的产品不再接收;
Ø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Ø 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且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Ø 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乙方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10.2.5 支付违约: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每延迟壹日须对逾期支付部分按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但该等违约金总价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总额的(10)%。
10.2.6 信息安全违约:如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甲方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乙方未保障甲方所购产品的信息安全,并导致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则甲方将按如下罚则对乙方进行处罚:
Ø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单次罚款金额为10%(低于¥20,000.00元的,按¥20,000.00元计算)的合同款;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
Ø 在合同期内及乙方承担维保责任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信息安全事故,最多不得超过3次,否则甲方将100%罚没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罚没合同总额的20%(低于¥40,000.00元的,按¥40,000.00元计算))、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乙方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且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
10.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1)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的要求或承诺;(2)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应答或承诺;(3)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或补充协议、订单的约定。针对乙方上述违约行为,除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如下任一或多项违约处理:
Ø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低于¥40,000.00元的,按¥40,00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
Ø 暂停乙方的付款(含乙方其它合同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Ø 整改期间,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低于¥1,000.00元/天的,按¥1,000.00元/天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Ø 罚没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Ø 对乙方已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作退货处理,对乙方尚未交付的产品不再接收;
Ø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Ø 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且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
Ø 将乙方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乙方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甲方及甲方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10.4 乙方拒绝支付违约金或支付违约金不足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乙方的费用(含应付乙方的其他合同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因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付违约金等而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乙方应在10日内予以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含乙方其它合同)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乙方逾期未补足的,须自应付未付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违约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将全部费用支付完毕。
10.5 如乙方在违约的同时,还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则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5%且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整。
10.6 乙方被列入甲方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期间,甲方有权暂停与乙方的一切商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单、采购、供货、合同签订等)以及一切应付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及双方签订其他合同)的支付,乙方对此知悉并认可。
第11章 扩容承诺
11.1 扩容价:乙方承诺如果后续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有扩容采购需要,不管采购需求是否与本项目有关,乙方均承诺同型号同配置产品的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均不高于本次合同价(同口径)。如本次有优惠条款提供,则后续在扩容时,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仍能同比例享受本次的优惠条款。具体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描述数量单位增值税税率单价(含税)

11.2 若乙方为设备的原厂商,则乙方承诺后续不论乙方供货,或乙方的代理商供货,均承诺可按11.1的条款执行。若乙方为代理商,则乙方承诺以上扩容价承诺已经取得原生产厂商的承诺,可确保按11.1的条款有效履行。
11.3 扩容承诺的履行: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扩容需求后,只要扩容需求对应的价格及合同条款均参照本合同约定,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确认,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有效实施。若乙方在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接到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按本合同条款及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合同文本后3个工作日内未予响应、确认或在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合同签订,则乙方需按本合同10.2.4条款约定承担对应违约责任,并且若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向第三方单位购买此扩容产品的价格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扩容价,乙方需向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补齐对应差价,并须在接到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差价补偿工作。对此,乙方承诺并认可。
11.4 乙方承诺扩容采购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完成到乙方承诺的有偿维保期满止,且不论甲方是否在有偿维保期内购买有偿维保。即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均可在以上期间扩容采购本次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11.5 若在扩容采购有效期内,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需扩容的产品停产,则乙方承诺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均可以按不高于上述承诺的扩容价采购停产产品的后续升级替代产品,且乙方承诺升级替代产品的所有性能、技术指标、档次、外观及材质等均不低于需扩容采购的产品,确保甲方及甲方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设备或系统能够正常扩容和使用。如乙方无法做到此承诺,视为乙方诚信违约,并按对应违约条款执行相应处罚。
11.6 价格保护承诺:乙方承诺本次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在不高于本次规模的供应中是最优的,若在中标或采购合同签署前后6个月内或在入围合同期内,在价格有下降或提供过的报价低于此价格时(不论规模大小),乙方应在价格下降的同时通知甲方自向第三方出具报价文件之日起下降提供给甲方的价格。若乙方未按此要求执行,乙方接受按双倍差价标准以现款形式补偿给甲方,若乙方在甲方处尚有应收款的,乙方承诺甲方也可在应收款中直接按双倍差价标准予以扣除。
第12章 培训
12.1 高级培训:乙方承诺免费提供甲方()人次高级培训,地点在(),培训时长()天,培训内容为(),并提供相关产品培训资料,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包括来回交通和食宿等费用。
12.2 现场培训:乙方承诺免费提供甲方杭州本地不限人数的产品操作培训和测试技术培训以及()人次现场培训,地点在(),培训时长()天,培训内容为(),并提供相关产品培训资料,培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13章 通知
通知的形式是中文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可以通过专人递交、挂号信件、快递服务等方式发出,其中通知接收的地址,应当以本合同首部确定的地址及联系人为准,任何一方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信息等,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一方的联系信息有更改未及时通知对方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合同中载明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本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或单方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而无法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
第14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双方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及业内有关合理的惯例严格执行本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应本着平等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
14.2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15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
15.3 合同所有附件均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主文本为准。
15.4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配置价格清单
附件二:HSYZB202308007 CMP多云管理平台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附件三: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
附件四:综合澄清表
附件五:产品到货清点单
附件六: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七:廉政共建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经办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附件五:产品到货清点单
产品到货清点单
合同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验收情况(合格/不合格)是否需要退货
甲方收货人签字:
乙方送货人签字:
日期:




附件六: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确保乙方对甲方的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上架、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含售后服务)提供等过程中提供安全、有保障的服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确保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上架、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含售后服务)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信守本协议以下各项条款:
一、 乙方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 乙方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 乙方必须使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和产品,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四、 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要求组织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上架、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含售后服务)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围护等装置。
五、 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及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六、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不安全生产行为提出警告并进行制止,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督导指令。
七、 乙方须为从事甲方项目的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上架、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含售后服务)等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均赔偿额度不能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支付保险费用。
八、 乙方应对工程施工、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上架、安装、调试、服务的前期预备、服务期内的操作和实施、验收后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该项损失包括各种人身伤害、伤残或死亡而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甲方、乙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害而导致的修理、重置、另购等,以及甲方因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全部罚款、赔偿、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可得营业利润及商誉形象损失等。
九、 如乙方未及时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的款项(包括事故合同本身、乙方承担的其它合同及将来可能签订的全部合同)中先行扣除。
十、 本协议的约定如与法律法规或规章标准的非强制性规定、行业惯例、甲乙双方已签订的书面协议、承诺等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 本协议有效期与主合同相同。
十二、 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附件七:廉政共建协议
甲方: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防止在项目招投标和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共同促进各自的业务发展和廉政建设,甲、乙双方兹此签署《廉政共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乙双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的有关制度、规定。坚决杜绝项目采购、建设中的腐败行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 严格执行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 乙方承诺:
1、 依法办事,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不弄虚作假,不以非正当手段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和项目采购、项目建设,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2、 不以回扣、劳务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名义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3、 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相关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4、 不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个人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 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
6、 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
7、 若甲方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或甲方纪检部门举报。
(1)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好处费、感谢费等。
(2)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相关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3)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的活动。
(5)向乙方介绍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以外的材料、设备。
8、 将廉政承诺的实施情况作为项目采购实施内容适时向甲方报告。
三、 奖励和处罚
1、 若乙方及时向甲方或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甲方相关人员的不正当要求,经查实后,甲方将在供应商考核、评标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份额等方面予以奖励。
2、 若乙方违反对应承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人员等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冻结货款,并有权追索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违法所得。乙方承担甲方所采取的终止合作、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华数集团相关公司的采购项目、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罚,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放弃主张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对违法犯罪的,乙方同意支付廉洁违约金,廉洁违约金金额为违法认定数额的100倍。
四、 其他
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执行,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所指的甲方包括与甲方之间基于投资关系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或与甲方同被一个法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孙子公司等。
(以下空白,无正文)
甲方: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附件一: 投标函
投 标 函
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本一份(电子版须以U盘形式提供完整投标文件,格式为word);
2、 我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 我方保证遵守招标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规定。
4、 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处理。
6、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 我方承诺若今后因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下调增值税税率而导致我方无法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我方无条件同意以原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原承诺的增值税税率)]为基准,再按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调整下降后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税额,从而调整最终实际结算的含税单价、含税总价。
8、 我方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罚措施,包括: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和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a)至f)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9、 本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天内有效(中标单位,顺延至合同结束)。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产品名称配置说明数量单位含税合计的最高限价(元)含税单价(元)含税小计(元)
CMP多云管理平台支持工单、计费、多租户云管理等功能,支持纳管多种云管理平台, 满足5套私有云平台的纳管授权(包含3个品牌),私有云平台总共包含100台计算服务器; 软件技术支持服务(3年)11000000.00
含税合计
以上报价已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对应的税率%
是否可按以上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否,则可按以上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多少?)

注:
1、投标人已充分理解以上报价为实现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功能及技术要求所需的所有软硬件设备及服务的价格。
2、“含税小计”应等于“数量”ד含税单价”;“含税合计”应等于“含税小计”。若“含税小计”不等于“数量”ד含税单价”,或“含税合计”不等于“含税小计”,则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错误修正”条款进行处理;若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5%的;则将按无效标进行处理。则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错误修正”条款进行处理;若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5%的;则将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3、若含税合计超出上表中“含税合计的最高限价”,将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产品名称描述数量单位品牌型号功能描述列表含税单价折扣率(%off)折后含税单价含税小计
含税合计:

注:
1、其中折后含税单价=列表含税单价*(1-折扣率%off)。
2、请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配置情况,为满足招标要求而需要增加的组件,请在上表中自行增加条目。
3、各明细项的“含税小计”应等于“数量”ד折后含税单价”;“含税合计”应等于各明细项的“含税小计”汇总数。若各明细项的“含税小计”不等于“数量”ד折后含税单价”,或“含税合计”不等于各明细项的“含税小计”汇总数。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四: 偏离表
偏离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序号内 容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备注

注:1、此表不填,采购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
2、标书应答中的偏离内容与本偏离表有冲突时,均以本偏离表为准进行评定和执行。
3、所有招标标的范围内的软件配置、数量、服务及技术指标、功能要求有偏离时,投标单位均需在本偏离表中予以注明。若不注明,则不管是否必须满足项,招标方均有权要求软件的任一配置、任一数量、任一指标、任一功能及任一服务内容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此投标方承诺并接受。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五: 综合澄清表
综合澄清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内容应答和澄清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注册资金
公司人员规模
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则作无效标处理)是否完全满足标书的商务要求
合同条款是否完全满足
是否完全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中的所有带“▲”的技术要求
商务必须应答项(若劣于招标文件要求,则作无效标处理)产品到货期时间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个日历天(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45个日历天)
安装部署时间:自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安装、系统对接和调试工作。个日历天(招标文件要求自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不超过10个日历天)
上线时间:安装部署完毕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系统的上线及开通。个日历天(招标文件要求安装部署完毕之日起不超过5个日历天)
原厂免费保修期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多少年?年(招标文件要求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
免费保修期后提供多少年的原厂有偿售后维修?年(招标文件要求不少于8年)
过保后产品的续保费用%(请注明占需维保产品总价的百分比,标书要求不能超过5%)
现场培训内容说明(请注明人次/天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人次/ 天/ (地点)/ (培训内容)
其他商务应答项优惠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成品软件源代码是否同意进行第三方托管
高级培训内容说明(请注明人次/天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人次/ 天/ (地点)/ (培训内容)
技术服务联系人技术服务主要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姓名) (电话) (邮箱)
技术服务备用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姓名) (电话) (邮箱)

注:
1、此表不填,采购人有权视为完全响应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我以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全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或能够提供缴纳单位与投标人签订的人力外包服务协议等证明文件: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函】
我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我司为 (填写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我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因我司的员工从业人数为______人,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故我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我司参加 (招标编号为 )采购活动,由我司提供标的项下的所有产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如我司在本项目中成为中标单位,我司承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5天内,按后附的银行履约保函模板向贵公司提供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函金额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若分期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一旦前期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即将到期,我司将在该银行履约保函到期前一周重新向贵司提供期限顺延、保函金额不变的新的银行履约保函,确保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连续不中断,同时承诺新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短于前期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例如:前期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为6个月,则重新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也应不短于6个月),且该银行保函为银行在最近一个月内出具。
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和承诺的可执行性负责。如有虚假,除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将按诚信违约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一系列处理,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罚没投标保证金、罚没履约保证金等。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注:如果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还需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上述数据需与证明材料中的一致。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3个月内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社保缴纳人员清单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最新年度财务报告。

另附银行履约保函模板


履约保函
开立日期:
受益人: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华数数字产业园E座6楼
邮编:310030
保函编号:
致: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以下简称项目)订立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
(以下简称本银行)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 元(大写: )。
本银行承诺如下:
1、如果投标人未能遵循全面、亲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只要贵方确定,无论投标人是否反对,本银行将在收到贵方提供的本保函原件、书面索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函中扣除。
3、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独立保证责任。任何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转让都不能免除、解除或豁免本银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止(保函的有效期要求不得少于6个月)。
(开立保函银行名称)
地址:
办公固定电话:
签署:
联系人:
职务:
银行印章:


附件九: 关联企业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声明函
关联企业未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的声明函
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投标人单位名称 )经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参加贵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采购活动,经我司核查,现声明如下:
一. 无与我司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二. 无我司的控股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三. 无控股我司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四. 无我司的管理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五. 无管理我司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六. 在本次投标中,我司不存在“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情形。
若经采购人核实(无论标前、标中、标后)我司以上声明与事实情形不符,我司愿接受采购人采取的以下全部或部分处理措施,具体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 将我司本次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二. 没收我司缴纳的全部或部分投标保证金(若有)、履约保证金(若有);
三. 若我司已获取中标(入围)资格,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司的中标(入围)资格;
四. 若已签订合同(含订单,下同),则采购人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已签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并且采购人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对我司已交付的全部或部分产品作退货处理,对我司尚未交付的产品不再接收;
六. 暂停我司所有款项的支付(包括我司其它项目、其它合同款项的支付);
七. 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暂停或单方面终止与我司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其它合同(含:订单),且采购人无需给予我司任何赔偿;
八. 暂停我司的供应商资格,将我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我司被列入名单后三年内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九. 如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愿全额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十. 其它各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理措施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等明确的惩罚性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十: 备选中标单位签约承诺函
备选中标单位启用签约承诺函
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若我司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成为备选中标单位,则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本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变,履行本投标文件的所有应答和承诺,并在接到贵司的备选中标单位启用签约通知书后一周内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与贵司完成合同签订。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一: 业绩表
业绩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标的名称及型号数量合同金额签约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索引页码
1
2
3
4
5
6
合计

注:1、此表不提供,视为无业绩。
2、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投标人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二: 项目组成员履历
项目组成员履历

(按此格式自制)
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资格及职称工作年限项目经历本项目中的职责是否驻地
1
2
3
4

注:1、此表不提供,视为无服务团队。
2、须提供售后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在投标期间出具)。
3、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三: 原厂承诺函
原厂承诺函
致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投标品牌制造商名称)(以下称“我司”)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址设在 ,兹指派按中国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址在 投标单位名称作为我司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司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所投产品由我司制造,我司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在本项目中所应标的产品均由我司制造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明细配置、产品质量、产品性能、服务等级、服务要求、功能实现等),且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产品及对应的技术支持和相应服务,对投标单位名称)的投标活动及(投标单位名称)与贵公司就本项目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2、我司确认我司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免费保修期以及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条款均已知晓、充分理解并予以认可,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和相应服务;
3、我司郑重承诺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免费保修期外的服务条款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保外维保比例知晓并认可,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和相应服务;
4、我司确认我司对招标文件中的扩容条款(含停产产品的升级替代要求)已知晓、充分理解并予以认可,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和相应服务;
5、我司承诺提供给投标单位名称)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及资料均真实可靠。
如我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我司同意贵公司有权对我司做出如下处理:
贵公司有权将我司列入贵公司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并有权在我司被列入名单后的三年内拒绝我司及我司授权的任何代理商参与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组织的任何招标或采购活动。在被列入贵公司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期间,贵公司有权暂停与我司及我司授权的任何代理商的一切商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单、采购、供货、合同签订等)以及一切应付未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及双方签订其他合同)的支付。
原厂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投标单位为原厂,则此函无需提供

附件十四: 评分索引表
评分索引表
评审项评审内容技术参数分值投标人应答投标人自评分标书对应页码
基础能力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组织机构、公司信誉、财务银行资信、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市场认知度等情况由评审专家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满分5分;5
合作案例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在运营商行业(移动、联通、电信、广电)或政府和国央企单位成功案例,每一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高10分;针对以上案例,投标人须提供案例相应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尾页及详细内容的清晰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合同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原件备查的,评委专家可以不予给分,满分10分;10
投标人能提供现场真实系统或DEMO系统演示投标人能提供现场真实系统或DEMO系统演示,提供平台运营功能演示和租户运维功能演示,演示功能包括工单流转、计量计费、资源报表、多级账号、监控预警功能,评委根据功能流畅程度,操作人性化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满分5分;无演示的,不得分;1、工单流转和工单受理功能,1分;2、计量计费功能,准确记录组织的云资源使用量并产生费用,1分;3、资源报表功能,报表导出查看,1分;4、多级账号管理功能,1分;5、监控预警功能,进行告警阈值配置,1分;5
私有云平台授权额外提供一套可被CMP多云管理平台纳管的私有云平台商业版软件且包含2节点以上计算服务器软件授权,全部满足得2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2
服务支持能力本地化售后能力: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团队(需要提供近3个月内浙江省内社保)的人数、技术力量、服务等级、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满分6分;6
人员培训:满足业主单位对人员培训的要求,评委专家根据培训方案合理性(如培训师资、计划、课程内容匹配度)等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给分,满分2分;2
建设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软件上线交付最多为2个月;承诺交付期为2个月以上的,不得分;1个月内,得6分;2个月内的,得3分,满分6分;6
平台能力虚拟云资源池为租户提供虚拟云资源池能力,每个虚拟云资源池有独立的资源访问权限,有独立的云服务管理权限,支持多级管理,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支持对虚拟云资源池使用的资源做配额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虚拟机、硬盘等服务,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服务自定义要求持自定义服务目录,包括自定义基础云服务、自定义组合的应用服务,满足客户灵活的云服务扩展诉求,全部满足得2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支持应用服务发布,支持指定是否需要审批和审批流程,全部满足得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4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4
服务白名单要求可以指定服务产品对组织的可见度设置,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流程支持将产品或服务跟审批流程关联,关联后该产品或服务的订单需要按照该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安全认证支持管理访问安全策略,访问策略包括允许访问的IP地址范围,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3
用户登录时支持双因素认证保证安全性,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资源申请为提升资源申请效率,支持用户将需要申请的多个云服务产品一次性放入购物车,从购物车直接提交批量申请,满足得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资源删除支持用户删除资源后保留到回收站,允许误删除后恢复资源,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展示大屏支持自定义多种不同的大屏展示或全局概览内容,自定义内容包括容量、性能、资源统计、告警等对象。可定义每个内容的不同呈现形式,包括柱状图、饼图、仪表盘等,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服务计费支持服务按需付费和包年包月,服务价格发生变更后,月账单能够自动计费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费用,变更当天按照原资源计费,变更次日按照变更后资源计费,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能够针对不同组织和云供应商提供不同的价格策略,包括固定时长优惠、指定时间段和固定折扣等优惠模式,对订单也可以提供不同折扣策略,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支持组织、项目、云服务商和用户等多维度账单统计分析,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报表管理支持虚拟资源容量、资源利用率、告警统计报表。支持报表自定义呈现,管理员可对已有指标进行重新组合、过滤以实现自助式业务分析。支持通过表格和图表的方式进行统计报表展示,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自动化运维支持用户自定义运维脚本。支持将运维脚本批量下发到指定虚拟机、裸金属执行,简化重复性大的运维管理工作,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支持将不同脚本按照一定逻辑、流程编排成运维任务,以完成更复杂的运维动作,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合计100




第六章 商务要求(▲)
1. 招标标的
本次网络流量分析系统招标标的,具体如下:

标项内容数量单位含税合计的限价(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CMP多云管理平台1100支持工单、计费、多租户云管理等功能,支持纳管多种云管理平台, 满足5套私有云平台的纳管授权(包含3个品牌),私有云平台总共包含100台计算服务器; 软件技术支持服务(3年)。

2. 报价要求
1) 报价应完全符合本标书的要求,并必须包含所投标所有产品的完整报价。
2) 投标单位的报价必须清晰明确,并填写在对应报价项中,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备注说明等方式另列的其他报价。
3) 投标人的报价应已包含培训和标书要求的原厂免费保修期所需费用。
4) 本项目需要勘察、安装、调试等,因此投标报价须包含此费用。
5) 报价内包含的license必须无任何限制条件,永久有效。
6) 本次报价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报价单中注明税率。
7) 投标人若有其它优惠条件请在综合澄清表中填写说明。
8) 报价清单上须盖有公章或经授权的投标专用章。
9) 若今后因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下调增值税税率而导致投标单位无法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单位应无条件同意以原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原承诺的增值税税率)]为基准,再按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调整下降后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税额,从而调整最终实际结算的含税单价、含税总价。
10) 投标人的报价不能高于其在华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含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华数云科技有限公司及以上三个公司的下属或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的提供价,若高于该价格,即做废标处理,如事后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中标入围资格。同时投标人需承诺以上价格适用于招标人及招标人的母公司或下属公司。
11) 价格保护承诺:投标人承诺本次提供给招标人的价格在不高于本次规模的供应中是最优的,若在中标后6个月内或在入围合同期内,在价格有下降或提供过的投标报价低于此价格时(不论规模大小),投标人应在价格下降的同时通知招标人自向第三方出具报价文件之日起下降提供给采购人的价格。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执行,投标人承诺按双倍差价标准以现款形式补偿给招标人。
3. 付款方式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供货期(交付期)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 知识产权
5.1 按合同模板约定。
投标单位出售给采购人的设备、系统软件及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为投标人所有或投标人合法获得,采购人享有合同系统范围内的使用权。投标人保证其对此产品的所有权和向采购人授权使用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针对本项目新开发的内容,采购人独立拥有对应的知识产权。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均归属于采购人。
5.2 源代码第三方托管约定:
5.2.1 投标人同意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源代码委托第三方托管;
5.2.2 投标人同意委托的第三方托管机构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机构,托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3 投标人同意,如投标人出现破产或是非正常经营导致投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条款实施售后服务时,则采购人可通过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托管部门无偿索取源代码,并由采购人或是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公司在此基础上进行软件的变更或是升级,以便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原软件产品的功能,并使其符合采购人的总体系统要求;
5.2.4 以上关于源代码第三方托管的约定,如投标人无法承诺,不会导致被废标。
5.3 具体知识产权承诺及约定,详见合同模板规定。
6. 勘察、安装和调试
对于报价要求中需要提供勘察、安装和调试服务的项目,对应的勘察、安装和调试服务要求如下:
6.1 勘察
中标方应及时对设备安装现场进行勘察,以确定设备安装实施环境,确保所提供设备在安装实施时所需备件及配件的齐备。
6.2 安装调试
投标人应派经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设备安装工作,安装前根据技术方案和华数实施规范要求出具实施方案,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2.1 投标人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6.2.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服从集成单位及采购人的进度安排。
6.2.3 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投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6.2.4 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6.2.5 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6.2.6 需要包含异地设备发货、上架、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网络调试服务。
7. 验收要求和标准
7.1 验收要求
详见合同模板
7.2 验收标准
7.2.1 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用户验收前将系统的全部各种相关的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只有文档齐全后才予组织验收。相关文档必须为中文。
7.2.2 对整个项目的验收包括检查整个系统是否实现了采购人在本标书中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成交供应商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
7.2.3 采购人将依据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和成交供应商的解决方案提出分阶段验收规范,验收的最后依据。
7.2.4 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系统总体设计方案提出验收方案和验收文档清单(包含需求调研、系统分析、系统测试、实施上线、运行维护等阶段),采购人将根据验收方案对系统每个部分进行逐一进行项目用户验收。
7.2.5 本项目的最终验收由项目采购人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共同进行。
8. 免费保修期
8.1 本次招标的产品要求提供终验合格后不少于三年原厂的免费保修期,其保修价应已含在系统投标报价内。保修范围包括所有系统故障和bug修复、系统版本升级等,包括现场上门服务和远程服务等。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或软件。以上都应是免费的。投标人如有特殊,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8.2 若劣于此要求,将做废标处理。
8.3 如投标人能延长免费保修期,则请在综合澄清表中注明
9. 保修期外服务
9.1 免费保修期后,投标人需要提供不少于8年的原厂有偿售后维修。保外的续保费用每年不得超过需维保设备总价的5%。即缴纳了续保费用之后,当年的售后服务内容与免费保修期内的所有售后服务内容一致。
9.1.1 采购人按上述费用购买保外维保服务的付款条件为按季度后付(每季度支付金额为年服务费的1/4)。
9.1.2 采购人按上述费用购买保外维保服务所对应的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响应时间、到现场时间和故障解决时间等)与合同约定的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保持一致。
9.1.3 在有偿保修期内,采购人除向投标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保修费用外,其他一切因维保需要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9.2 在免费保修期外,采购人可在任一时间段内按以上年续保费用购买一年的维保服务,即采购人无需连续购买维保服务。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需购买续保服务的通知后(1)天内予以响应,2周内与采购人签署对应续保服务合同,并实施对应维保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在到货清点无误之日起至免费保修期满及采购人购买了保外维保的有偿质保期期间,投标人提供7×24小时的实时响应和技术支持,并承诺按照故障等级提供对应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具体如下:
10.1 故障等级定义:
Ø 特大故障:系统瘫痪时长超过24小时,无法使用且24小时内无有效处理结果或导致终端及应用无法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连续重启、崩溃、闪退等);
Ø 重大故障:任何影响系统运行的问题,但未造成业务中断或造成终端及应用异常(如响应速度延迟、数据丢失等);
Ø 一般故障:系统性能受到影响,但未影响整个业务运行,如系统响应速度慢或操作失败等。
10.2 故障解决时间:
10.2.1 特大故障:原厂及投标人承诺自采购人报障之时起2小时内保证解决,如果不能在2小时内解决的,则需在此时间内把故障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按新的故障等级在所对应的故障排除时间内解决故障,同时在该时间段内提供对应的备用解决方案;
10.2.2 重大故障:原厂及投标人承诺自采购人报障之时起4小时内保证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故障,则需在此时间内把故障降低至少一个等级并按新的故障等级在所对应的故障排除时间内解决故障,同时在该时间段内提供对应的备用解决方案;
10.2.3 一般故障:原厂及投标人承诺将自采购人报障之时起8小时内保证解决问题;
10.3 故障具体响应时间、故障排除具体时间等时间要求按下表约定执行(自采购人报障之时):
故障种类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故障定位时间故障排除时间
特大故障15分钟1小时90分钟2小时
重大故障15分钟1小时2小时4小时
一般故障15分钟2小时4小时8小时

中标方应同时提供完整的服务支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邮件支持和专家到场支持等。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方应在1天内增派骨干技术人员快速进行支持。
11. 培训要求
中标方为对采购人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培训地点为安装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另外投标人须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及时间计划、培训费用等。
投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5年以上的开发或维护经验。
投标人应该为培训人员提供学习、生活的便利,技术培训费用包括往返机票、食宿、交通、通讯、津贴、医疗费、保险费等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无法提供需明确在投标书中注明)。
培训类别有高级培训和现场培训二类。本次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充分的现场培训。其中系统培训和维护培训是必须提供的,以保证采购人具备对系统进行维护的能力。投标单位实际应标时需分别注明对应名额、地点、人数、课程内容、是否带证书及费用包含状况。
培训时间:投标人应承诺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1周内提供对应的培训。
如果提供的高级培训和现场培训完全一致,包括人次、天数、地点、培训内容等,则视为只提供现场培训,无高级培训。
12. 其他商务要求
12.1 项目完整性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完全兼容采购人的系统环境,满足采购人的安装要求,并必须对所投报项目标段的完整性负责,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如有实现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要求和相关配置,而在招标书中未体现的须补充,需在显要位置予以注明。投标人应承诺提供项目方案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并确保按投标方案所列软硬件配置实施即可保证标书中所有技术要求的实现。若出现由于投标人提供项目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对应责任由投标人负责,缺少部分均由投标人无偿补足或全部无偿更换为实际符合项目标书上所规定的性能和功能要求的设备,并赔偿采购人的延误工期损失。
同时,注明未来扩容时,能保证产品正常运行需购买的所有软硬件设备清单。若未予说明,则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方案及未来扩容方案是完整的,若未来发现有缺项(件)、漏项(件),投标人均承诺免费负责补齐。
12.2 项目风险承担
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2.3 扩容价及其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如果后续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有扩容采购需要,不管采购需求是否与本项目有关,投标人均须承诺产品的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均不高于本次投标报价(同口径)。如本次有优惠条款提供,则后续在扩容时,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仍能同比例享受本次的优惠条款。即:若投标人本次报价中有针对含税总价作汇总优惠或一次性优惠的,则今后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作类似扩容采购时,也可享受含税总价的同等汇总优惠或一次性优惠;若今后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只作部分扩容采购的,则应将投标人本次针对含税总价的汇总优惠或一次性优惠按各明细项报价占总价的比例进行分摊,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可按扣除优惠分摊后的扩容含税单价进行扩容采购。
同时,扩容价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不能劣于本次投标承诺,包含且不限于免费保修期等。
投标单位需承诺扩容采购的有效期自采购合同签署完成到投标单位承诺的有偿维保期满止,且不论采购人是否在有偿维保期内购买有偿维保。即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均可在以上期间扩容采购本次采购产品(或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若在扩容采购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需扩容的产品停产,则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均可以按不高于上述承诺的扩容价采购停产产品的后续升级替代产品,且投标人承诺升级替代产品的所有性能均不低于需扩容采购的产品,确保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母公司、分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设备或系统能够正常扩容和使用。如投标人无法做到此承诺,视为投标人诚信违约,并按对应违约条款执行相应处罚。
12.4 无推诿承诺
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投标人均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本章节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约定的时间派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项目相关方和其他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中标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项目标书上所规定的性能和功能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全部无偿更换为实际符合项目标书上所规定的性能和功能要求的设备,并赔偿采购人的延误工期损失。
12.5 外部测试要求
采购人可随时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进行外测,测试合格,测试费由采购人承担;测试不合格,测试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若给采购人带来损失,投标人还需承担此损失。
13. 应答承诺
所有应标人应对以上问题在应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否则有可能视为无效应标。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一、平台方案:
目前已建成华数云分布式云计算平台包含杭州中心节点和浙江省其他地市的边缘节点, 边缘节点和杭州使用MPLS VPN专线打通网络。CMP多云管理平台部署在杭州中心节点,该平台能同时纳管杭州中心节点和边缘节点,实现对外运营能力,完善自主服务开通,工单流程和计费能力。
多云管理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工单服务,云业务管理,运维管理,运营管理,计费管理功能。云业务管理通过与底层IAAS云平台API接口对接,实现云资源的管理。
二、CMP多云管理平台要求(说明:加▲为必须满足项)1、总体要求:
▲支持异构纳管多种品牌的私有云,包括OpenStack、华三CloudOS 5.0、华三UIS Cloud 7.0、华为云、Zstack、阿里云;
▲支持异构纳管三种品牌以上的公有云;
▲支持纳管华三CloudOS 5.0和华三UIS Cloud 7.0,能够对云主机、镜像、快照、云硬盘、网络、安全组等进行管理和查看相关运行数据;
▲满足5套私有云平台的纳管授权(包含3个品牌),私有云平台总共包含100台计算服务器;
▲平台具备自身安全保护能力,包含但不限于使用HTTPS方式访问管理系统等;
▲平台采用高可用主备或集群部署,任意一个节点出现故障均不会影响平台使用;
▲平台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非OEM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平台开放北向API接口,可对接接口实现对平台的管理;
▲平台账号支持三权分立安全原则,系统内置多种身份角色,并支持身份角色自定义;
▲支持用户的所有登录和操作进行审计和记录;2、运营能力:
▲支持向租户提供自服务Portal,租户可通过自服务Portal申请所需要的云服务;
▲支持按操作授权,包括按组织、服务、应用、计量、审批等操作进行精细化授权控制;
▲支持用户的创建、删除、修改、查询、禁用、重置密码等操作,并可限定每个用户操作的资源范围;
▲支持为不同服务配置不同费率,可查看各个组织的费用情况,支持定期生成费用报告;
▲支持计量报表,提供包括云资源明细、基于云服务维度的统计、基于租户维度的统计报表,支持订阅报表和自定义报表维度。3、运维能力:
▲支持用户自助云资源运维管理能力,包括云主机控制台、硬盘挂载、云主机开关机、网卡配置、安全组配置;
▲支持用户自助查看资源性能统计情况、资源性能TOP分析报表。用户可针对组织设置配额阈值和性能阈值规则。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支持虚拟资源的告警信息,支持告警清除、指派、调整级别、设置告警提示音等功能;
▲支持告警转发能力,系统可按照租户指定的规则,将不同类型告警通过短信或者邮件发送给不同用户,租户进行处理。






















第八章 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参照国家关于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根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
1. 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对落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2.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3. 符合性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或其他内容不合法或不真实,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或其他内容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仍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4.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对投标产品的报价、各投标人(或制造商)综合实力、产品技术、质量、性能、信誉、业绩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先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技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独立打分,商务报价开启后,再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统一打分。所有分值均在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表中计分不在分值范围内的,则该评分表无效。
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分+资信及技术分
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评标报告。
4.1 商务报价分(50分)
以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采购人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后的金额作为价格分的评定依据(即:评定价)。在投标人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下,其评定价=投标报价/(1+增值税税率)。若投标人未能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评定价=投标报价-可供采购人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商务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5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定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定价)×价格权值50%×100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4.2 资信及技术评分(50分)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资信及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0%。

评审项评审内容评分说明主客分值
基础能力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组织机构、公司信誉、财务银行资信、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市场认知度等情况由评审专家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满分5分;5
合作案例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在运营商行业(移动、联通、电信、广电)或政府和国央企单位成功案例,每一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高10分;针对以上案例,投标人须提供案例相应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尾页及详细内容的清晰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合同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原件备查的,评委专家可以不予给分,满分10分;10
投标人能提供现场真实系统或DEMO系统演示投标人能提供现场真实系统或DEMO系统演示,提供平台运营功能演示和租户运维功能演示,演示功能包括工单流转、计量计费、资源报表、多级账号、监控预警功能,评委根据功能流畅程度,操作人性化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满分5分;无演示的,不得分;1、工单流转和工单受理功能,1分;2、计量计费功能,准确记录组织的云资源使用量并产生费用,1分;3、资源报表功能,报表导出查看,1分;4、多级账号管理功能,1分;5、监控预警功能,进行告警阈值配置,1分;5
私有云平台授权额外提供一套可被CMP多云管理平台纳管的私有云平台商业版软件且包含2节点以上计算服务器软件授权,全部满足得2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2
服务支持能力本地化售后能力: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团队(需要提供近3个月内浙江省内社保)的人数、技术力量、服务等级、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满分6分;6
人员培训:满足业主单位对人员培训的要求,评委专家根据培训方案合理性(如培训师资、计划、课程内容匹配度)等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给分,满分2分;2
建设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软件上线交付最多为2个月;承诺交付期为2个月以上的,不得分;1个月内,得6分;2个月内的,得3分,满分6分;6
平台能力虚拟云资源池为租户提供虚拟云资源池能力,每个虚拟云资源池有独立的资源访问权限,有独立的云服务管理权限,支持多级管理,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支持对虚拟云资源池使用的资源做配额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虚拟机、硬盘等服务,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服务自定义要求持自定义服务目录,包括自定义基础云服务、自定义组合的应用服务,满足客户灵活的云服务扩展诉求,全部满足得2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支持应用服务发布,支持指定是否需要审批和审批流程,全部满足得4分,其他不得分,满分4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4
服务白名单要求可以指定服务产品对组织的可见度设置,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流程支持将产品或服务跟审批流程关联,关联后该产品或服务的订单需要按照该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安全认证支持管理访问安全策略,访问策略包括允许访问的IP地址范围,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3
用户登录时支持双因素认证保证安全性,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资源申请为提升资源申请效率,支持用户将需要申请的多个云服务产品一次性放入购物车,从购物车直接提交批量申请,满足得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资源删除支持用户删除资源后保留到回收站,允许误删除后恢复资源,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展示大屏支持自定义多种不同的大屏展示或全局概览内容,自定义内容包括容量、性能、资源统计、告警等对象。可定义每个内容的不同呈现形式,包括柱状图、饼图、仪表盘等,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服务计费支持服务按需付费和包年包月,服务价格发生变更后,月账单能够自动计费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费用,变更当天按照原资源计费,变更次日按照变更后资源计费,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能够针对不同组织和云供应商提供不同的价格策略,包括固定时长优惠、指定时间段和固定折扣等优惠模式,对订单也可以提供不同折扣策略,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支持组织、项目、云服务商和用户等多维度账单统计分析,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报表管理支持虚拟资源容量、资源利用率、告警统计报表。支持报表自定义呈现,管理员可对已有指标进行重新组合、过滤以实现自助式业务分析。支持通过表格和图表的方式进行统计报表展示,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5
自动化运维支持用户自定义运维脚本。支持将运维脚本批量下发到指定虚拟机、裸金属执行,简化重复性大的运维管理工作,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支持将不同脚本按照一定逻辑、流程编排成运维任务,以完成更复杂的运维动作,满分2分;(需提供相关截图证明)2
合计100


5. 询 标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6. 定标办法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单位。
7. 投标人义务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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