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关于果筐、发泡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2705 邮箱:1462445862@qq.com
附件:
延行审城环发〔2024〕66号.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2705 邮箱:1462445862@qq.com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果筐、发泡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延行审城环发〔2024〕66号 | 2024年5月11日 |
附件:
延行审城环发〔2024〕6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