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的通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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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中气规发[2021]1号)的相关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现将年度报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凡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由青海省气象局认定的、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省内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及其分支机构,请于2024年5月15日之前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QX/T403-2017)向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报告将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和资质升级的重要指标,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行承担。
二、检查要求
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对报送的年度报告进行检查,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限期退修,退修不合格或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年度报告审查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青海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青海)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1.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并将检查合格的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填写至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s://www.qgfljg.cn)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s://zwfw.cma.gov.cn/),并向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提交通过检查合格加盖公章的年度报告纸质版以及电子扫描件。
2.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须认真阅读《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填写说明》,务必按照说明规定仔细填写年度报告。
四、联系方式
审查单位: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联系人:蔡忠周、罗少辉
联系电话:0971-6135472、6135467
电子邮箱:948347792@qq.com
附件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模板.docx
附件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pdf
附件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填写说明.docx
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2024年3月26日
https://s.cm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