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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代建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代建单位)的潜在投标人应到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S-2024-047
2、项目名称: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代建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215.05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5、项目概况: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进厂干管、出水管及污水提升泵站,包括管道工程、泵站工程、污水厂工程,以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建筑、结构等工程。其中,新建近期处理能力2.0万m³/d,远期3.0万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49280㎡;新建DN1000-1200mm污水进厂干管约1.25km;新建DN800mm出水管约1.65km,以及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以签订的《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8、服务范围:代建管理,以签订的《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者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或市政府及各区、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或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上任意一种符合即可;
3.3、具有与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能严格遵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以相应网站发布为准。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地  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012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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