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榔桥镇2024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蛟保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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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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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泾县榔桥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省天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2幢112号 | |
项目名称 | 泾县榔桥镇2024年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蛟保路)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4533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4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海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号黎阳嘉苑4幢1805室 | |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8分 | |
项目负责人:叶先进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2134154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榕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九龙新街 | |
投标报价:8246600.6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8分 | |
项目负责人:周巧娣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3259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敬泽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1号创孵中心G162 | |
投标报价:8242228.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6分 | |
项目负责人:杨霞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1071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新丰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工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定其投标; 2、安徽立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总工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定其投标; 3、安徽宝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效期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定其投标; 4、安徽见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定其投标; 5、安徽省金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佰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定其投标; 6、安徽中安路交建设有限公司第三方责任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定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66018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