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1191 | 工程名称 | 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1191001001 | 标段名称 | 台安县智慧水务项目EPC | ||||||||
建设单位 | 台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城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台安惠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国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迟建鹏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8201903718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0000元 | 729日历天 | 合格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75.5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台安惠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国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普瑞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迟建鹏 | 薛胜利 | 徐忠春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迟建鹏 | 薛胜利 | 徐忠春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桂英 | 张生 | 陆建群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电气工程高级工程师 | 电气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电气设计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鲁1372018201903718 | 豫1412014201517170 | 苏1322017201804690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90000元 | 61698353.130000元 | 61519223.940000元 | ||||||||
工程工期 | 729日历天 | 729日历天 | 729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75.55 | 69.75 | 68.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台安惠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国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安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普瑞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