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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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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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H3GC24A01G052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潜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彭岭点)(EPCO) | |||
项目编号 | H3GC24A01G052 | |||
招标人 | 潜山市民政局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100% | |||
代理机构 | 安徽子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潜山市中合慧谷G4栋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周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潜山乐康护理站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承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成员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周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财富广场D2幢1层1-38号 联合体成员1: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王河镇工业园区34号 联合体成员2: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5号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88% | |||
项目负责人 | 桂百顺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 | |
皖1342******** | ||||
技术负责人 | 葛良中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安徽博森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套人防设备项目 2、潜山市贫困重度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太湖舒康护理站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越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浙江东华规划建筑园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周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龙岗路58号 联合体成员1: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水吼镇下街79号4幢1层06室 联合体成员2: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182号国都发展大厦1幢9楼 | |||
投标费率(%) | 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93% | |||
项目负责人 | 刘芳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 | ||||
技术负责人 | 崔磊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岳西县莒蒲镇毛竹深加工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桐城市伴君康护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巨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中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周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5年)。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同康路山水龙城5号网点113号 联合体成员1: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源潭镇源怀路5号 联合体成员2: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益乐路39号1幢401-1室 | |||
投标费率(%)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94.8% | |||
项目负责人 | 韩志超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 建造师 | |
皖 2341******** | ||||
技术负责人 | 张兴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53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