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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JSTCC240061219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 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 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 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LED灯具(灯头)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性授权,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所投的LED功能灯灯具(灯头)(功率为90W或160W或200W或240W)应至少有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QC标志认证试验报告及一份CQC认证证书(证书与试验报告应一致),试验报告中应有蓝光检测的内容或另外单独提供蓝光检测报告,且所有检测结果应为合格。试验报告、蓝光检测报告(如另附)及认证证书上的产品应与所投产品为同品牌,试验报告及认证证书中的产品系列应包含本次所投产品中的一款(功率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4)投标人所投的LED功能灯灯具(灯头)(功率为供货清单中LED功能灯灯具中任一功率即可)应至少有一款灯具取得国家权威机构能效标识认证及备案,其备案信息在“中国能效标识官网”可查询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所投的LED功能灯灯具(灯头)(功率为90W或160W或200W或240W)应至少有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非CQC认证试验报告),且所有检测结果应为合格。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应与投标产品中的一款型号的主体字段一致(功率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6)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应有所投品牌LED灯具(灯头)的供货业绩(投标人所签合同,投标人与厂家所签合同不计,业绩产品品牌应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不包括景观亮化灯具、室内灯具及步道灯灯具的供货业绩)。
(7)投标人所投LED灯具(头)须预留单灯控制接口,能与现有单灯控制系统相连相通,接受其控制。
(8)投标人须在南京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认可售后服务机构的函以及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4日16时至2024年5月21日17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平台服务费:3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2时整
递交方式: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会议室纸质版递交(可邮寄,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2时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6会议室(不见面远程开标,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2、选择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年度供应商项目,投标人按功率不同分别就各型号的灯头进行报价(含全部配件)。通过招标,确定入围供货商(三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一旦入围,即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道路照明用成套灯具(LED灯头)的入围供应商,由其负责招标人一年内(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2个月)的成套灯具(LED灯头)的供货及配套服务项目,其所投各功率的LED灯具价格即成为其供货价格。招标人根据每次路灯所需配套用的灯具型号通知相应的入围供货商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对供货商进行动态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供货时间、现金流、售后服务等全方面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如因评估不合格产生淘汰,招标人将把被淘汰的供货商的采购份额在余下的供应商中分配),且评估不合格的单位有可能(视情形严重程度)被拒绝参与招标人一定期限内的投标项目。期满后除正在执行的合同正常执行外,本合同正常中止;如期满后,招标人尚未进行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依此合同要求中标人供货至招标人完成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5栋20楼2007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8272251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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