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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HNLD-202312ZJ-251001001 项目所属区域: 新化县
招标人: 新化县公安局 保证金: 500000.0元
多标:
内容

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23〕201号) ,项目业主为新化县公安局,主要建设内容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为2936.73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策资金、公安局非税收入资金以及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化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新化县原看守所院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看守所内,分为扩建区域和原拘留所楼房进行功能改造区域两部分。扩建区域总建筑面积2194.01㎡,建筑高度11.066m, 建筑层数为两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主要功能为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合成作战室“3区1室”。执法办案区设在一层,包含登记、三合一、尿检、候问、讯询问、辨认等。建好后实现监控、审讯、拾音、安防报警等设备全覆盖,门禁、对讲、功能状态显示、安检设备、候问室异常监管、人脸识别、刑事行政案件人员身份识别。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合成作战室均设在二楼,各功能区域分区明确。原拘留所楼房进行功能改造区域,改造总建筑面积1518.55㎡,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因为原楼为平屋面,有渗水现象,需增加坡屋顶;主体建筑其它基本保留原有不变(北面部分监室开洞增加走廊),设健康体检中心及机房区,重新进行装饰装修,维修水电设备,增加信息化程度。(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1.3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及批复;施工期间服务按招标人批准认可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
1.4.2材料设备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及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1.4.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设计装配式面积和装配率达到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工作及工程检测、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等);
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省、市等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设计要求,设计图纸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的预算造价指标符合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指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 2 年。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 号)规定配备到位,实行押证管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1] 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17:00分止(北京时间)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3218216。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统一注册平台:4007777016 以及 CA 办理咨询:0738-6371193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 17773881515 QQ179983564)
9.2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2.2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 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 word 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422098773@qq.com)。
9.4 根据《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应用“娄底市工程建设减负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娄建审发﹝2021﹞1 号)文件要求,发包人、承包人均可登陆娄底市建设工程减负信息服务平台( 175.4.55.215:38085/ ),办理工程保函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9.5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网络通道的通知:为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6月25日起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网络通道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监管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废除其中标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列入信用评价不诚信记录等。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公安局;
地    址:新化县上梅街道天华北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双峰县玉盘小区农贸市场旁;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发表日期: 2023-12-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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