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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4301000001029498002459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咨询周期
(1)项目概况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起点为大港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处,向西延伸利用大港路、G228(242省道)、宋庄互通连接线,止于G25长深高速宋庄互通,路线长度约20.51km。其中墟沟枢纽以东段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墟沟枢纽以西段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全线估算总投资约58.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7.4亿元。
(2)招标范围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共分为1个标段:BSG-SJZX1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范围为墟沟枢纽至宋庄互通段,路线长度约19.2km,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4.2亿元。
工作内容:开展标段范围内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安全性评价专题工作等。
(3)咨询周期
A.第一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为止。
B.第二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在收到发包人开展初步设计咨询工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A.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②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下同。
C.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2)项目负责人条件:
A.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2、各分项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分项负责人至少应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其中,桥涵分项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B.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②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其他要求
A、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与本项目的设计标段的中标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设计咨询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2日,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6.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    话:0518-85515121
E - mail:1175800097@qq.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6投标人如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需将相关澄清材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邮箱:1175800097@qq.com,或书面提交澄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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