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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900-00647
二、项目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供应商名称:阜新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州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嵩山街39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服务类
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服务范围:演出主要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热情讴歌全国人民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弘扬崇高理想和英雄气概,奏响时代之声、爱国之声、人民之声。用戏曲、舞蹈、器乐、独唱、曲艺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多种艺术形式,传播和反映时代呼声,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歌唱祖国,礼赞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喜迎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澎湃心情。用文艺的力量温暖、鼓舞、启迪、引导人们提升思想认识、文化修养、审美水准、道德水平,激励人民群众永葆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和进取精神,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支撑和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阜新市歌舞剧院会精心安排演出节目,并针对演出场地、观众人群作出调整。力求每场演出都能精彩呈现,真正体现“党的盛世、人民的节日”。
服务要求:一、演出安排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 二、演出要求 1.内容要求:演出内容要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节目形式以歌舞、戏剧、戏曲、曲艺、器乐等为主,参演团队应有较强地方特色节目、剧目,兼配以其它类型节目。演出内容要积极向上,努力推出一批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作品,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2.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演出经营项目和组织大型演出经验,演职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4.规模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每场演出节目不少于12个,演出时长80分钟以上/场,每场演出演职人员40人以上。每场演出需配有专业主持1人以上。每场演出演员需带妆演出,有完备的音响灯光设备。具备临时搭建舞台或配备流动舞台演出车,舞台面积60平方米以上。 5.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1日前完成30场公益惠民演出(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6.费用要求:本次活动为公益惠民性质,不得售票或收取其他费用,不允许项目转包、分包。 7.悬挂统一的演出标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剧节目名称(以副标题形式)”.不得悬挂其他无关标识。 8.宣传要求:供应商公益惠民演出信息在媒体上公示,演出剧照或演出场景照片需标明演出单位、演出地点、演出内容、演出时间,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公益惠民演出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 9.安全要求:演出单位负责演出活动过程中安全工作,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 三、验收要求 此次公益惠民演出由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采购,并以实地观看、电话抽查、查验演出相关材料等形式进行监督。演出单位向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提交演出回执表、节目单、剧照、视频资料。 1.每场演出后需报送2分钟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演员演出和群众观看情况等。 2.每场演出必须提交现场演出照片3张。 3.每场演出材料须一次性上报齐全,不允许有补充材料上报。 4.每场演出需报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回执表。 5.全年演出结束后,须报送总结。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1日前完成30场公益惠民演出(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红军、王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人民大街甲1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康大天成一品北门130-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活动
供应商名称:阜新市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说明函.jpg
2.其他:措施方案1.png
3.其他:措施方案2.png
4.其他:工作方案1.jpg
5.其他:工作方案2.jpg
6.其他:工作方案3.jpg
7.其他:应急预案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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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应急预案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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