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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心血站成分科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成分科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2ZXXZ-8.项目名称:成分科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五联袋洗涤袋)):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100.00元
合同包限价:250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1-1

其他医用材料

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五联袋洗涤袋)

6,1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50100.00元

250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9%浓氯化钠、甘油溶液、冰冻转移袋200ml、冰冻转移袋T-100ml、冰冻转移袋Tr-500ml):
合同包预算金额:96800.00元
合同包限价:9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2-1

其他医用材料

9%浓氯化钠

400
(袋)

详见采购文件

10,400.00

10,400.00

2-2

其他医用材料

甘油溶液

400
(袋)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

48,000.00

2-3

其他医用材料

冰冻转移袋200ml

5,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27,500.00

27,500.00

2-4

其他医用材料

冰冻转移袋T-100ml

600
(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

6,000.00

2-5

其他医用材料

冰冻转移袋Tr-500ml

245
(套)

详见采购文件

4,900.00

4,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A)):
合同包预算金额:533500.00元
合同包限价:533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3-1

其他医用材料

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A)

9,7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533500.00元

5335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B)):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4-1

其他医用材料

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B)

5,000
(套)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元

2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5(无菌接管计数器(进口)):
合同包预算金额:3127500.00元
合同包限价:312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5-1

其他医用材料

无菌接管计数器(进口)

90(盒)

详见采购文件

3127500.00元

31275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6(无菌接管熔接片(进口)):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610.00元
合同包限价:14161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6-1

其他医用材料

无菌接管熔接片(进口)

9,800(片)

详见采购文件

141610.00元

14161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7(血浆外包装袋):
合同包预算金额:445000.00元
合同包限价:44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7-1

其他医用材料

血浆外包装袋

250,000(个)

详见采购文件

445000.00元

44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8(机制解冻去甘油红细胞耗材ACP235、机制冰冻红细胞耗材ACP225):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000.00元
合同包限价:11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限价(元)

8-1

其他医用材料

机制解冻去甘油红细胞耗材(ACP235)

2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90,000.00

8-2

其他医用材料

机制冰冻红细胞耗材ACP225

200(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2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五联袋洗涤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9%浓氯化钠、甘油溶液、冰冻转移袋200ml、冰冻转移袋T-100ml、冰冻转移袋Tr-500ml)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A))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5(无菌接管计数器(进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6(无菌接管熔接片(进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7(血浆外包装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8(机制解冻去甘油红细胞耗材ACP235、机制冰冻红细胞耗材ACP2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五联袋洗涤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一标段:所投产品为或药品的,提供注册(备案)证或国药准字号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备案)证》或《药品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9%浓氯化钠、甘油溶液、冰冻转移袋200ml、冰冻转移袋T-100ml、冰冻转移袋Tr-500ml)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二标段:所投产品为或药品的,提供注册(备案)证或国药准字号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备案)证》或《药品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A))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三标段:所投产品为或药品的,提供注册(备案)证或国药准字号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备案)证》或《药品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一次性使用滤除白细胞型血袋(B))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四标段:所投产品为或药品的,提供注册(备案)证或国药准字号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备案)证》或《药品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无菌接管计数器(进口))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五标段: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进”字号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和产品销售代理授权;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无菌接管熔接片(进口))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六标段: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进”字号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和产品销售代理授权;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血浆外包装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七标段: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8(机制解冻去甘油红细胞耗材ACP235、机制冰冻红细胞耗材ACP22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第八标段:所投产品为或药品的,提供注册(备案)证或国药准字号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备案)证》或《药品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经营(备案)许可证》或《药品经营(备案)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五层503室
注:(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3)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
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网上获取文件成功后,投标人须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项目确认(提供报名回执单并发送至邮箱shanxizhuoming_zb@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陕西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SXSZF版本)招标文件。
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
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二层,咨询电话:029-86510073转80211。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
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
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6月XX日 10:00,系统将拒绝接收。
(8)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407.
联系方式:鲁老师 029-852365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层20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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