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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G0200G230809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关于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铁发改发[202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齐齐哈尔市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锋区飞鹤大道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2.3计划建设工期:116日历天, 计划设计工期: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9月12日-2023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5项目概况:
飞鹤大道沿线两侧
(1)道路:
1)地面:植草砖5425平方米、花岗岩道牙600米、步道砖1500平方米、沥青路面道路衔接2969.47平方米、道路标线及喷绘7040.22平方米。
2)标识建筑:村庄标识牌5块、旅游标识牌4块、交通标识牌8块、特色标识牌5块、框景雕塑3块、骑行路交口警示牌8块、骑行路距离提示牌6块、文字艺术雕塑1个、农业主题雕塑1个。
3)驿站:驿站LOGO雕塑1个、云朵雕塑1个、爱心雕塑2个、LOGO雕塑1个、骑行小品彩色2个、骑行小品镜面1个、骑行小品趣味1个、骑行休憩座椅5个。喷涂1393.5平方米、座椅4个、灯具79盏、移动售卖亭4座、卫生间2座、自行车停放设施10个、树池30米。
4)公交站改造:16座。
(2)村庄提升:
立面改色13877.84平方米、铁栏杆黑色油漆697.98米、重建围墙207.1米、新建白色竖围栏65.63米、木篱笆围栏150.86米、白框黑网格大门59.41米、围墙彩绘7989.6平方米、徐秀娟故居牌匾改造1处、大门改造4座、观景台护栏改造1项。
(3)村屯两侧树木补填:
种植1项、挖方57192.76立方米。
(4)其他:
1)减速带426米、十字牌、停牌84块、提示牌11块。
2)跨线桥护栏提升174.81米、分车岛修复1处。
3)拆除原有扎龙中学及养老院。
(实际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无
2.7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元(其中施工费用19246483.1元,设计费用49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0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
7.上一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
D 级 (或相当于 D 级的) 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
8.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注:上述 1 至 6 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上述第 8 项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示截图。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3.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3.4.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连续社保缴费明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4.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适应的注册类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连续社保缴费明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6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连续社保缴费明细,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报告(新注册企业视情况提供)。
3.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施工单位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9日16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5.4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同时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 投诉渠道
8.1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8.2投诉受理
8.2.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8.2.2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0452-2427457
 
邮 箱:3182631299@qq.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1号楼3层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guoxin7007@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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