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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X2024-SZ-GK-0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梧桐树花园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被行政主篙都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忍公济绣】网靖瘦.gsxt.gov.cn)企业信息查
询页码截图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作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或图站截图打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起草《承诺函》;
4.企业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
d
告复印件);
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www.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
上述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有
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


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夫及以上安全事故(自行起草《承诺函》:
7.投标人禁止挂靠或将本项目物业管理事项整体外包、转包给他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与本招标项日其他报名投标人为同一个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9.投标人须承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存在违反招标规则、串标、围标、放弃投标、中标后
拒签合同的行为的,有罚没投标保证金的风险(自行起草《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以基本账户向招标人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
币:70000 元整(大写:柒万元整);并提交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经授权的投标人分公
司可代表投标人向招标人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与招标人进行确
认。如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退还与罚没:
(1)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在招标人公示“投标企业名噪参肯子期俩雹日内全额
原路退还;
(2)投标人未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在中标候选人么标期满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3)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未中标的,在招标入召开业主大会结果公不期满5日内
全额原路退还;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并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券费及评委费后,且中
标人进驻本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全额原路退还。同意招标人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的,由
招标人直接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相应金额后,全额汇款至代理机构账户,剩余部分
原路退还;
(5)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在招标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之列,但最终放弃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中标人之前书面申明放弃
中标候选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保金或者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0.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需承担招标人本次选聘物业公司过程中产生的专项法律顾问服
务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进场后五日内支付给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
11.投标入须承诺,一旦中标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管理,待合同终止时,
投标人移交工作无异议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一次性退款(不计息);同时须承
诺如中标,对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补足履
约保证金,以确保履约保证金金额维持在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自行起草《承诺
函》)。
12.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将全额承担其当次业主大会业主意见征集费用(参照
和依据第三方跑票费用)(自行起草《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承诺,物业服务期限内,每年度届满前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或委托第三
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实际履约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履约
考核;第一年为试用期,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分值低于<60分(总分100分),
物业服务合同将自行终止;第二年开始,物业服务履约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如连续两次物
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分值低于<60分(总分100分),招标人依据《民法典》第278
条,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如业主大会决定终止,招标人将
不构成对中标人(合同签约人)的违约条款。投标人承诺一旦中标,若在合同服务期限(3
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自行终止(自行起草《承诺函》)。
4.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并持相关的行业证书等证明资料且无行政
拘留违法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自行起草《承诺函》:甩久应
2.投标人(含分公司)具有苏州大市范围内在管外接全 存量住宅项目(菲不地产自有,与
业委会/物管会签约),提供有效期内物业服务合同一价:
3.投标人可对以下项目提供方案,下列每个项目在评抒时均有相应分值;
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带资针对以下方案制订可行性实施整体改造提
升方案及后续实施时间进度表:
a.制订本项目高空坠物、屋檐脱落监管可行性实施方案;
b.制订本项目电梯系统维护提升改造可行性实施方案;
c.制订本项目高清监控可行性改造实施方案;
d.制订本项目非机动车停车充电提升改造可行性实施方案;
e.制订本项目门禁安防、智能系统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如小区门禁、单元门禁、车辆道闸、
访客登记系统、外来车辆登记管理系统、人车分流优化等;
f.制订本项目供水供电系统维护提升可行性实施方案;


g.制订本项目停车管理可行性实施方案;
h.制订本项目群租户管理实施方案;
讠.制定本项日公共区域(含地下车库)漏水、渗水、墙皮脱落等提升改造可行性实施方案;
j.制订木项目绿化维护提升改造可行性实施方案:
k.制订本项目灯光改造亮化提升可行性实施方案;
l.制订本项目出入口及中庭翻新改造可行性实施方案;
. 制订本项目公共道路、室外公共区域污渍的清理、室外地而石材、地砖的修补以及公共区
域门、窗、灯的修缮等可行性实施方案;
n. 制订本项日清洁卫生及垃圾分类提升可行性实施方案。
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文件中就每个项目分别提交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名称、方案、预算汇总表和资金来源、实施详细进度、完成时间、验收方式等,
投标人须承诺按其所提交的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并经业委会验收合格;如未能按方案实施完成
并经业委会验收合格的,自愿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在试用期届满前三个月时,如中标人仍
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未按进度完成的项目,直接判定为试用期不合格,试用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2.不论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继续履行,对于未能按方案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业
委会均有权根据该项目实施方案中的预算汇总表所载资金金额(下称提升改造金),扣除相
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仍不足以覆盖提升改造金的,投标人须承诺补足差
额对于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履约保证
金金额维持在2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4.1及4.2要求提供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按上述要求的顺序装订成
册,每页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
账衮式獒电子邮箱(在发
标、澄清、评标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或电子鄙件形式发送)上翅报叠资料在报名
时间内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时须同时随身携带所有原件餐查。上还瓷料有任何一项
缺少,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不予受理。墼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
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瓷橇,一切后果由诊标卑请人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现场支付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800


元,领取后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开发区云锦苑1区I幢星亭社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9日09 时 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开发区云锦苑1区1幢星亭社区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梧
桐树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充分实现广大业主的自治管理权,现就苏州市高
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
1.物业项目名称: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
项目编号:SZSX2024-SZ-GK-009|
2.物业项目坐落位置:苏州市高新区鸿禧路2号。
3.物业类型:独栋别墅、小高层。
m²;其中独栋别墅收费庖恐 19724.75 i 小高套收费面积
518.8m²;绿化面积线26764.62 m²。
4.总建筑面积117035.38
39490.66 m²。物业管理用房
5.小区全封闭,人车混行出入口1个,人行出入口2不。
6025
6.项目总户数约401 户 O
7.项目停车位
533 个,地面 28个,地下 505
个。
8.项目电梯:14 部。
9.设置1处监控中心和1处消防控制室。
10.水景3处,健身游乐设施多处。
11.项目建筑标准、消防、电气、供水排污、智能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公用照明系统等以
建设单位规划设计为准,涉及的实际数据、能耗以投标人现场勘察进行经验预估。
12.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服务参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
2002》标准执行。(其中垃圾收集与处理与《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一致的,以


条例规定为准。)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公共服务
接待和值守按《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以下简称《省标》)执行。
服务时限按《省标》别墅五级执行,服务时限按《省标》小高层四级执行。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巡检、装修管理按《省标》执行。
2、房屋油漆粉饰按《省标》五级执行。但3-5年油饰(粉刷)1次的费用应纳入维修资金。
3、房屋建筑物外立面。因施工等原因致使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有明显污迹的,应当用时
进行清洗、粉饰。
4、给水设施按《省标》三级执行。
5、排水设施按《省标》四级执行。
6、供配电系统按《省标》四级执行。
7、弱电系统按《省标》四级执行。
8、避雷接地系统按《省标》四级执行。
9、电梯运行与管理按《省标》四级执行。
10、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按《省标》五级执行。
(三)清洁管理
1、共用楼道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
2、电梯及电梯厅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
3、传达室共用卫生问保洁按《省标》四级执行。
4、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按《省标》五级执径。
服力/
5、道路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
6、标识、宣传牌、雕塑、信报箱保洁按《省标》堑级扒行。
7、绿化带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
8、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
9、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按《省标》五级执行。
10、垃圾桶、果皮箱按《省标》三级执行。
11、垃圾收集与处理按《省标》三级执行。
12、卫生消杀按《省标》五级执行。


(四)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草坪按《省标》五级执行。
2、园林树木按《省标》五级执行。
3、花坛按《省标》四级执行。
1、人工湖、喷水池按《省标》五级执行。
5、假山、亭、廊、雕塑等建筑小品按《省标》五级执行。
(五)安全防范
1、人员组织按《省标》四级执行。
2、门卫按《省标》五级执行。
3、巡逻按《省标》五级执行。
(六)其他
紧急事故反应、其他防范措施、交通和车辆管理、消防、档案赣粒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等
按《省标》执行。
12.物业服务费标准(一费制)
物业服务费(含代收代交):
独栋别墅:2.20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2.11 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收费计量不能直接到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
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纳
入代收代交费用。其中生活水泵已经纳入市政管网管理,除运行电费外的其他费用不列入代
收代交费。
13.车位相关费用
车辆类型车辆类别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元/月/个)
机动车地下车位停放费(车位管理费) 包月停车 30
地面车位租金 150
临时停放车辆车位两小时(含两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两小时5元/次;超过12小时的,按时
按次累计收费。
特种车辆救护、医疗、安全等特种车辆不收费。
14. 小区公共收益分配
项目主要内容备注


收益项目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车位出租、临停车位出租、物业
用房出租、广告、电信&移动基站服务费、租用小区内场地的租金、快寄柜场地租金)等;
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租赁方签署三方协议。
收益分配公共收益分配比例与招标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考核的综合评分挂钩,每半年考
核一次(综合评分≥80分,则50%归物业服务企业: 80> 综合评分≥70分,则40%归|物业服
务企业;70>综合评分≥60分,则30%归物业服务企业),该部分舍税及合理经营管理成本。
剩余部分归属全体业主共有,纳入业主委员会账户,由业主委嚣夸鞍吓渗律涨规及业主大
会的决定使用。
三、招标范围
1.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管理服务;
2.预计接管日期:2024年8月1日(暂定);
3.服务期限:苏州市高新区梧桐树花园物业服务期限设置为:三年(1(试用期)+2)。物
业服务期限内,每年度届满前3个月,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物
业服务合同》的实际履约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履约考核;第一年为试用期,
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分值低于 <60 分(总分100分),物业服务合同将自行终止;
第二年开始,物业服务履约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如连续两次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后综合评价
分值低于<60分(总分100分),招标人依据《民法典》第278条,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
主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终止。如业主大会决定终止,招标人将不构成对中标人(合同签约
人)的违约条款。投标人承诺一旦中标,若在合同服务期限(3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的,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自行终止。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招标文件购买:报名现场支付报名费,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800 元,领取后不予退还;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9号新虹产业园1号楼320室;
4.投标文件递交接收时间:2024年6月9日上午9:00-09:30;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开发区云锦苑1区1幢星亭社区;
6.开标时间:2024年6月9日上午09:30;


7.开标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开发区云锦苑1区1幢星亭社区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2.招标人在小区公共区域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其它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2.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中有关
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
并进行通知;
4.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招标人提供项目相关材料供投标人参考;
5.本项目概况中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稍有偏差,报名企业自行承担报价中的风
险;
6.其他事项:报名费800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高新区梧桐树花园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款单位:苏州高新区梧桐树花园业主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区何山路支行
账号:110217070920067125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协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9号新虹产业园1号楼 32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suxiepinggu@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高新区梧桐树花园业主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鸿禧路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协物业服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9号新虹产业园1号楼 320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uxiepingg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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