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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06 至 2024-03-13
撰写单位: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峻佐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81-00148
项目名称: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78,100.00
最高限价(元):4,878,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参数
商品有机肥选用颗粒状商品有机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规定,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和表2。施用标准为平均0.2t/亩。
表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技术指标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5.0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5.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0
酸碱度(pH)
5.5~8.5

表2有机肥料中重金属限量指标要求   单位:mg/kg
项 目
限量指标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2
总铅(Pb)(以烘于基计)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150

★二、项目实施要求
实施时使用施肥机进行施肥,将生物有机肥按0.2t/亩的标准均匀施撒于耕地表面,并及时利用配置带GPS和计量计记录设备的大型农机进行肥料抛洒。
中标人提供大型专业的市场最先进的肥料抛洒设备,根据当地的农艺要求和机具性能选用喷福在5—15米范围内,作业速度在每小时40—60亩范围,作业机具要年轻化,不要老旧,作业质量好、肥料抛洒均匀,肥料抛洒过后重喷或漏喷现象不要超过总面积的10%,喷洒量、GPS轨迹、喷洒区域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果需多种肥料,搅和时须严格按照科学配比控制,不允许堆拌,设计区域范围内必须采用机械喷洒。
深松整地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超过25cm,拖拉机动力一般要求在80马力以上。
包号
村名
数量
(亩)
施用标准数量
001包
红土岭村
3115
0.2t/亩
羊角峪村
503
松树沟村
1036
打白虎村
2176
小计
6830
柳官村
1959
老达堡村
1091
缸窑岭村
2520
小计
5570
马风村
1165
前马村
1303
孔马村
1510
杨马村
2617
范马村
505
小计
7100
合计
19500

★三、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
1)检测点位:本项目施肥前(上批粮食作物收割后)肥料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肥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并对供货肥料与投标文件中所报肥料信息等进行对比。本项目所有肥料施撒完成后,采购人将在项目涉及的36000亩范围内随机抽样检测。采样时,一要避开路边、地头、田埂、沟边、肥堆点、根茬点、局部特殊地形等特殊部位;二要按照“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在采样田块按“S”型或棋盘布点等方法布设采集5个以上分样点混合均匀后,再采用“四分法”留存土壤样品;三要在采样后注意挑出根系、秸秆、石块、虫体等杂物,以免给土壤检测带来误差。并测量出样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标出其平面坐标及检测点位分布图;
2)检测项目:检测点土壤中的ph值、有机质含量、有效磷、缓效钾、速效钾、全氮共计6项;
3)检测时间和频次:施肥前(上批粮食作物收割后)随机抽样检测一次,施肥后(下批粮食作物种植前)随机抽样检测一次,共计两次。
4)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
序号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分析仪器
1
PH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PH计
2
有机质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
数字瓶口滴定器
3
有效磷
土壤检测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
紫外分光光度计
4
缓效钾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火焰光度计
5
速效钾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火焰光度计
6
全氮
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NY/T1121.24-2012)
全自动定氮仪

(2)成果提交
1)带有CMA资质认可的检测报告及过程的质控报告。
2)综合分析报告,(包含施肥前后检测指标的变化,谱图分析、图片材料等)。
(3)检测其他要求
1)检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检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取样、送检、检测及检测机构等)无需中标人接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在供货时所提供产品均为质量合格产品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同时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供货时,提供与所供批次产品金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并保证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质量、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相一致,以确保现场使用安全有效,不存在非法转包的情况。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货款不予支付。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2、如因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或抽样检测不合格,所导致所产生的赔偿责任等所有责任全部由中标人直接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货款不予支付。
3、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并于6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采取应急措施正常使用。
4、中标人应安排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施撒服务,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它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7日内负责无条件更换同类新的产品;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坏及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施撒服务具体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规范现场施撒肥服务。
(2)按照施撒定量均匀进行施撒,施撒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3)产品送达施撒现场后,进行检斤,将检斤见证签字(监理单位、中标人、采购单位)。
(4)施撒所需设备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GPS定位系统必须保证随时能够导出本项目的卫星数据,施撒全过程录像(必要时使用无人机录像设备),中标人施撒工作完成后,施撒全过程影像资料、GPS定位系统所有数据资料等交于采购人存档。施撒所需设备车辆未安装GPS定位系统、施撒全过程若无全程录像(或录像不全),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货款不予支付。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大型专业肥料抛洒设备无法进场,必要时可采用无人机进行施撒肥料,若使用无人机设备施撒肥料,喷洒量、GPS轨迹、喷洒区域符合本项目要求。
6、中标人必须按实际成交价格和每批次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数量如实开具发票,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付款。
7、中标人须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与培训,施撒服务,保证采购人的使用人员可正常使用本产品。
8、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相关手续验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出厂质量检验标准、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
9、投标人应保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提供劣质产品,虚报、欺瞒采购人等情形,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包括已使用部分)并退货,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签合同自行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供货时间严重滞后,或者未能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供货或施撒任务,影响村民春种或采购使用的情形,采购人可以扣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比例。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余款不予支付,给采购人所造成的相应损失,采购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保险、人工、材料、验收、现场施撒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所有新购产品必须是全新出厂的,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损坏失效,投标人应负责更换,采购人可通过出厂证明,包装及数量等方面对货物进行验收,也可以随时对产品质量及数量进行抽验。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标明所投所有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产地、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投标文件中也可附图片、说明书、合格证明、认证证书等资料予以补充说明。
4、中标人应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如未达到采购要求,应及时进行调整,直到完全满足其使用要求,如果最终的调整仍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严重不满足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相关损失追偿的权利。
5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所列货物的技术、规格功能作为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满足的最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检测标准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6、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或英文书写。投标方必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培训:现场施肥技术支持,施撒服务、常见问题现象及诊断、解决办法,培训费用(场地、人员等)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7、本技术规格参数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118,700.00
最高限价(元):4,118,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参数
商品有机肥选用颗粒状商品有机肥,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的规定,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和表2。施用标准为平均0.2t/亩。
表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
项 目
技术指标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5.0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5.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0
酸碱度(pH)
5.5~8.5

表2有机肥料中重金属限量指标要求   单位:mg/kg
项 目
限量指标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15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2
总铅(Pb)(以烘于基计)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150

★二、项目实施要求
实施时使用施肥机进行施肥,将生物有机肥按0.2t/亩的标准均匀施撒于耕地表面,并及时利用配置带GPS和计量计记录设备的大型农机进行肥料抛洒。
中标人提供大型专业的市场最先进的肥料抛洒设备,根据当地的农艺要求和机具性能选用喷福在5—15米范围内,作业速度在每小时40—60亩范围,作业机具要年轻化,不要老旧,作业质量好、肥料抛洒均匀,肥料抛洒过后重喷或漏喷现象不要超过总面积的10%,喷洒量、GPS轨迹、喷洒区域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果需多种肥料,搅和时须严格按照科学配比控制,不允许堆拌,设计区域范围内必须采用机械喷洒。
深松整地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超过25cm,拖拉机动力一般要求在80马力以上。
包号
村名
数量
(亩)
施用标准数量
002包
葫芦峪村
2347
0.2t/亩
曹家堡村
695
南毛村
1794
小计
4836
小河村
2355
北毛村
1996
付家沟村
3013
小计
7364
西柳镇西柳村
1255
西柳镇东柳村
1045
兴海街道三里社区
950
兴海街道后力社区
1050
小计
4300
合计
16500

★三、检测要求
(1)检测内容
1)检测点位:本项目施肥前(上批粮食作物收割后)肥料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肥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并对供货肥料与投标文件中所报肥料信息等进行对比。本项目所有肥料施撒完成后,采购人将在项目涉及的36000亩范围内随机抽样检测。采样时,一要避开路边、地头、田埂、沟边、肥堆点、根茬点、局部特殊地形等特殊部位;二要按照“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在采样田块按“S”型或棋盘布点等方法布设采集5个以上分样点混合均匀后,再采用“四分法”留存土壤样品;三要在采样后注意挑出根系、秸秆、石块、虫体等杂物,以免给土壤检测带来误差。并测量出样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标出其平面坐标及检测点位分布图;
2)检测项目:检测点土壤中的ph值、有机质含量、有效磷、缓效钾、速效钾、全氮共计6项;
3)检测时间和频次:施肥前(上批粮食作物收割后)随机抽样检测一次,施肥后(下批粮食作物种植前)随机抽样检测一次,共计两次。
4)检测方法及仪器设备
序号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分析仪器
1
PH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PH计
2
有机质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
数字瓶口滴定器
3
有效磷
土壤检测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NY/T 1121.7-2014)
紫外分光光度计
4
缓效钾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火焰光度计
5
速效钾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
火焰光度计
6
全氮
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NY/T1121.24-2012)
全自动定氮仪

(2)成果提交
1)带有CMA资质认可的检测报告及过程的质控报告。
2)综合分析报告,(包含施肥前后检测指标的变化,谱图分析、图片材料等)。
(3)检测其他要求
1)检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检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取样、送检、检测及检测机构等)无需中标人接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在供货时所提供产品均为质量合格产品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同时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供货时,提供与所供批次产品金额相对应的发票原件,并保证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质量、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相一致,以确保现场使用安全有效,不存在非法转包的情况。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货款不予支付。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2、如因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问题或抽样检测不合格,所导致所产生的赔偿责任等所有责任全部由中标人直接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货款不予支付。
3、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并于6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应采取应急措施正常使用。
4、中标人应安排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施撒服务,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它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7日内负责无条件更换同类新的产品;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坏及损失,采购人不负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施撒服务具体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规范现场施撒肥服务。
(2)按照施撒定量均匀进行施撒,施撒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3)产品送达施撒现场后,进行检斤,将检斤见证签字(监理单位、中标人、采购单位)。
(4)施撒所需设备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系统,GPS定位系统必须保证随时能够导出本项目的卫星数据,施撒全过程录像(必要时使用无人机录像设备),中标人施撒工作完成后,施撒全过程影像资料、GPS定位系统所有数据资料等交于采购人存档。施撒所需设备车辆未安装GPS定位系统、施撒全过程若无全程录像(或录像不全),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货款不予支付。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大型专业肥料抛洒设备无法进场,必要时可采用无人机进行施撒肥料,若使用无人机设备施撒肥料,喷洒量、GPS轨迹、喷洒区域符合本项目要求。
6、中标人必须按实际成交价格和每批次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数量如实开具发票,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发票付款。
7、中标人须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与培训,施撒服务,保证采购人的使用人员可正常使用本产品。
8、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相关手续验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出厂质量检验标准、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
9、投标人应保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提供劣质产品,虚报、欺瞒采购人等情形,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包括已使用部分)并退货,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签合同自行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供货时间严重滞后,或者未能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供货或施撒任务,影响村民春种或采购使用的情形,采购人可以扣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比例。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余款不予支付,给采购人所造成的相应损失,采购人保留追偿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保险、人工、材料、验收、现场施撒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所有新购产品必须是全新出厂的,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损坏失效,投标人应负责更换,采购人可通过出厂证明,包装及数量等方面对货物进行验收,也可以随时对产品质量及数量进行抽验。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标明所投所有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产地、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投标文件中也可附图片、说明书、合格证明、认证证书等资料予以补充说明。
4、中标人应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如未达到采购要求,应及时进行调整,直到完全满足其使用要求,如果最终的调整仍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严重不满足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相关损失追偿的权利。
5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所列货物的技术、规格功能作为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满足的最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检测标准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6、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或英文书写。投标方必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培训:现场施肥技术支持,施撒服务、常见问题现象及诊断、解决办法,培训费用(场地、人员等)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7、本技术规格参数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4月1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取得农业农村部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如为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的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步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按照采购文件中给定格式提供),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供应商可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也可以在线参加腾讯视频会议,参与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到现场参与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以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视频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参加视频会议且未到现场开标,造成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未参加网上开标会议且未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认同开、评标的程序)。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请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关注相关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通知,关于本项目的信息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环城西路2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2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954978974@qq.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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