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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咨询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咨询项目
STDL-SJ1、STDL-ZX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咨询项目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函﹝2024﹞33号、泰发改发﹝2024﹞54号、泰高新发改﹝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道路工程需实施泰州大道、海陵路等25条道路以及东环高架南延、姜高路二期涉铁工程(泰顺路以东段)、祥泰路快速化涉铁工程,工程投资约4.1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STDL-SJ1、STDL-ZX1标段。
STDL-SJ1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工程可行性研究(含项目建议书);
(2)道路、桥涵、雨污水、照明、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编制工作及概算评审配合工作);
(3)满足上述工作要求的相应勘察、测量工作;
(4)初步设计批复之前的所有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报批、稳评、环评等专题研究工作。
STDL-ZX1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道路工程STDL-SJ1标段范围内的咨询工作,包含工可、初步设计(含概算)所有内容的咨询工作。
(2)泰州市区涉铁(北沿江)道路工程STDL-SJ1标段范围内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性评价专题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铁路桥梁设计规范》《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公路与市政工程下穿高速铁路技术规程》等现行铁路行业规范,就本工程施工期间对既有铁路桥梁沉降、变形及桥梁结构受力等影响进行计算分析,提出安全性评估意见,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成果报告需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续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3服务周期
STDL-SJ1标段:
(1)可行性研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周期:自工可通过审查之日起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铁路相关部门专项审查应在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15日内完成;
(3)后续服务: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
STDL-ZX1标段:
(1)可行性研究咨询: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咨询单位之日起15日内提交工可咨询报告;
(2)初步设计咨询: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给咨询单位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咨询报告;
(3)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性评价专题工作:
①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给咨询单位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全评估报告编制,30日内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
②后续服务: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图设计,指导施工单位涉铁道路施工等,服务期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STDL-SJ1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甲(Ⅱ)级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019年1月1日(以自动生成的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类似涉铁工程设计项目。(涉铁工程是指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各类地方投资建设的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等可能影响营业线安全、稳定的新建改建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注:上述设计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的不予认可,下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自动生成的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类似涉铁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交通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信誉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TDL-ZX1标段: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019年1月1日(以自动生成的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或者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类似涉铁工程规划研究项目或涉铁工程咨询项目或涉铁工程设计项目;(涉铁工程是指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各类地方投资建设的与铁路交叉、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等可能影响营业线安全、稳定的新建改建公路、城市道路工程。)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自动生成的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涉铁工程规划研究项目或涉铁工程咨询项目或涉铁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交通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STDL-ZX1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STDL-SJ1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报2个标段,能中1个标段。若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则其自动中STDL-SJ1标段,STDL-ZX1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第9款,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锴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92-6号金域国际维景酒店15楼1501室
联系人:于建霞、张斌
联系电话:0523-86871289
电子邮箱:36954886@qq.com
9.其他
9.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9.2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3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00:0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30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2024年5月15日10:00时)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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