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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州区耕地质量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通州区耕地质量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
评价相关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通州区耕地质量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8.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2023年通州区耕地质量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服务。
2、数量:
(1)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及数据库更新,划分2022年度耕地质量等级,编制评价报告一份;
(2)完成2023年申请评定补充耕地进行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报告;
(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更新及信息发布。
2、要求:
(1)按照最新国家标准,进行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及数据库更新,划分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编制评价报告。
(2)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完成2023年申请评定补充耕地进行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报告。
(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更新及信息发布。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 2023年5月16日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
(http://www.tongzhou.gov.cn/tzqnywyh/gkxx/gkxx.html#)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14:00 前
地 点:南通市通州区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金新街道银河路7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
地 址: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7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单位具有“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或者 “耕地资源评价或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没有著作权的单位具有“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或者“耕地资源评价或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单位的授权;
(2)具有独立运用“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能力;
(3)具有 “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空间制作或数据更新的项目经验。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四、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采购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1、项目名称:2023年南通市通州区耕地质量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相关服务。
2、数量:
(1)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及数据库更新,划分2022年度耕地质量等级,编制评价报告一份;
(2)完成2023年申请评定补充耕地进行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报告一份。
(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更新及信息发布。
3、要求:制作行政区划图、土壤图、耕地质量等级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图、土壤有机质含量分布图、土壤全氮含量分布图、土壤有效磷含量分布图、土壤速效钾含量分布图、土壤pH分布图等图集。
(2)按照最新国家标准,进行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调查评价及数据库更新,划分耕地质量等级,编制评价报告。
(3)完成2023年申请评定补充耕地进行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报告。
(4)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更新及信息发布。
4、报价:最高限价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报价单位应在2023年5月16日14:00前,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南通市通州区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金新街道银河路76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86512982。
(三)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1、符合部、省相关标准和要求。
2、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3、投标人确保产品质量,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
(四)其它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上述系统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3、报价人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
4、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有关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五、其他要求
1、 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服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前 。
3、交货(服务)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保护站。
4、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供应商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质保。
5、验收方案: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售后服务及其他(含调试、培训、维护等):
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调试,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付款时间和条件
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由采购人一次性全部结清货款。
附件2
招标采购报价单
XXXXX 项目
序号 项目 品牌 规格 配置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备注
1
合 计
总报价(大写)

注:1、有限价标注的,报价时不得突破,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报价人名称(公章):
报价人:
报价人联系电话:
付款承诺:
其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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