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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民政局购买2024年度社会救助专干(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源汇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漯河市民政局购买 2024 年度社会救助专干(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源汇区)服 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L-2024-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民政局购买 2024 年度社会救助专干(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源汇区)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1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 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项目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建档服务、政策宣 传、情绪辅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民政局购买 2024 年度社会救助专干(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源汇区)服 务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民政局购买 2024 年度社会救助专干(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源汇区)服 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依法在工商管理或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具有相应的经 营范围。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2023 年 06 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
指 2023 年 06 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人资格;响应人提供相关信息需真 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成交资格。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在请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 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剑桥公寓 9#楼 1513 号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 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包 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 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剑桥公寓 9#楼 151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剑桥公寓 9#楼 1512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项目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建档服务、政 策宣传、情绪辅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月份:2 个月份。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代理费用的收取:
10.1 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完结后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 受现金结算。
10.2 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的规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民政局
地 址:漯河市翠华山路 99 号 1620 房间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lhs3131597@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柳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剑桥公寓 15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67012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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