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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林镇拆迁安置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处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GLJYK2024ZJ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林镇拆迁安置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处建设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236.85万元
2.5工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5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8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0:30,下午1:30~4:00。
4.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4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9、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开标现场提交(密封并标注单位名称);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审批局4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4.3中所有资料及投标保证金(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外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春节前付清(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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