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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公开招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 2号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YNGH<2024>-25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 附2号公开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 号旁附2号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 旁附2号公开招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 标的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 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租赁年限3年,租金一年一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2)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必须竞价人本人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 套。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 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至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 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获取招租文件。(3)在整个竞租活动过 程中各标段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及踏勘及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致,否则 视为无效竞标人。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提供 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 曦街洋房1排11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 曦街洋房1排117号)
七、其他
1.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 附2号公开招租,招租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云南国合建 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本着共 同发展的原则,对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商铺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租,邀请有需求的社 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人士参加公开租赁竞价。
2.(1)租赁年限3年,租赁期间不得经营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昆明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 律法规的项目。
(2)租赁年限内,竞租人自觉接受招租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监督。租金 一年一付,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按3%的比例增加。(3)租赁年限内,对于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证明材料,招租人予以配合
开具,若租赁期限到期,招租人予以配合办理的承租人相关证照,承租人须依 法注销。若因国家需要进行拆迁、改造或其他不可控原因需收回所租场地,承 租人应予以理解和支持,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迁,协议自然终止,招租方 按使用时间扣减租金后返还其余租金,其余不作任何补偿。
(4)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租的场地租金为年租金,请各竞租人充分考虑场地 位置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 竞租人承担。
3.3.出租条件
3.1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经营产生“三废”和噪音 污染等的项目,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昆明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
3.2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场地用途,如需更改场地用途应提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 申请,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其已 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3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招租人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 退还。
3.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整体二次转租、转包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场 地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5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行为,须书面上报招租人,由招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 分租。分租年限截止时间不得超出承租人本身的租赁截止时间,承租人租赁期 间的分租户由承租人自行管理,租赁期间分租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 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租赁物业使用条件:承租人须遵守招租人的物业管理规定,租赁期间租赁范 围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7承租人若因证照不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8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已经通水、通电,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 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未通水,原租户自行与周边用户协调接通电,如有需要,承租方需自行向电力公司、自
来水公司申请解决水、电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人确定:每标段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 户优先。
5.其他内容: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 vice.com)发布;
具体内容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豆腐厂巷53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YNGH<2024>-
251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
凰村121号旁附2号公开招租公告
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公 开招租,招租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
司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鼓楼街道办 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商铺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租,邀请有需求的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人士参加公开租赁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招租内容
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商 铺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位置、面积及评估底价情况如下:
标段资产名称座落位置建筑面积(㎡)单位租 金(元/ 月/㎡)月租金( 元)年租金(元)
一标段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355.03165680.4868165.76
二标段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19.34751450.517406
三标段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13.59751019.2512231

注:承租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标段进行竞租,现场竞价顺序为一标段至三标段,三
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1.2招租方式
(1)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拟不低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对外公 开招租,最终以不低于评估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中标人。
(2)承租底价(评估价):即评估年租金。
1.3招租年限
(1)租赁年限3年,租赁期间不得经营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不得经营 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昆明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2)租赁年限内,竞租人自觉接受招租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监督。租金一年 一付,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按3%的比例增加。
(3)租赁年限内,对于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证明材料,招租人予以配合开具,若 租赁期限到期,招租人予以配合办理的承租人相关证照,承租人须依法注销。若因国家需要 进行拆迁、改造或其他不可控原因需收回所租场地,承租人应予以理解和支持,并在规定期 限内无条件搬迁,协议自然终止,招租方按使用时间扣减租金后返还其余租金,其余不作任 何补偿。
(4)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租的场地租金为年租金,请各竞租人充分考虑场地位置 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竞租人承担。
2.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标的 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3)租赁年限3年,租金一年一缴。
3.出租条件
3.1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经营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 等的项目,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昆明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 法规的项目。
3.2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场地用途,如需更改场地用途应提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 退还。
3.3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招租人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整体二次转租、转包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场地使 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5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行为,须书面上报招租人,由招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分租。分租年限截止时间不得超出承租人本身的租赁截止时间,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户由承 租人自行管理,租赁期间分租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
3.6租赁物业使用条件:承租人须遵守招租人的物业管理规定,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产 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7承租人若因证照不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8鼓楼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41号附18号已经通水、通电,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 承租方自行承担;凤凰村121号旁附1号、凤凰村121号旁附2号未通水,原租户自行与周边 用户协调接通电,如有需要,承租方需自行向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申请解决水、电问题,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2)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必须竞价人本人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于北京 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至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 号)获取招租文件。(3)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各标段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及踏勘及现 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承租竞价时间、地点:
5.1.承租竞价时间:2024年05月24日14时00分。
5.2.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 号),届时请各标段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承租人确定:每标段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7.其他内容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8.联系方式
招租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昆明市盘龙区豆腐厂巷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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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系人:李昂、武江艳、张正举、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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