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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27 至 2023-03-31
撰写单位: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邹家骏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800-006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需求人数由原46人变更为45人。
2、领取文件时间由原2023年3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22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3年3月27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31日17时00分。
3、采购公告内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由原2023年3月27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3年4月
4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4日 15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30号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17-2972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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