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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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漾濞县“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c26089c0-a9c1-43ea-9b76-7fcec9ac927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26089c0-a9c1-43ea-9b76-7fcec9ac9277 | ||
建设规模: | 漾濞县“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建设项目计划在漾江镇桑不老村桑不老小组、漾江镇普坪村普坪小组、太平乡独田村劳动伙房小组、富恒乡罗里密村罗里密小组、富恒乡罗里密村洒高密小组、富恒乡富恒村老新厂小组、富恒乡长寿村西里小组、龙潭乡水竹坪村中村小组各建设1群5座共40座电能烤房,烤房主体采用双面彩钢夹芯聚氨酯板,配套建设变压器、电线等。c26089c0-a9c1-43ea-9b76-7fcec9ac927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漾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09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872-7523429)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君亚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400193001001 |
标段名称: | 漾濞县“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16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00 |
开标地点: | 漾濞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49.2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漾濞县“以补代建”电能烤房建设项目计划在漾江镇桑不老村桑不老小组、漾江镇普坪村普坪小组、太平乡独田村劳动伙房小组、富恒乡罗里密村罗里密小组、富恒乡罗里密村洒高密小组、富恒乡富恒村老新厂小组、富恒乡长寿村西里小组、龙潭乡水竹坪村中村小组各建设1群5座共40座电能烤房,烤房主体采用双面彩钢夹芯聚氨酯板,配套建设变压器、电线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含二级)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
业绩要求: | ①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设备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项设备采购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其他: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扫描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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