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厨房设备及房间家具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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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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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HB2023113140030003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厨房设备及房间家具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强帅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null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厨房设备及房间家具等采购项目A包”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月25日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2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星仍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21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收到秦皇岛市强帅商贸有限公司质疑函。2024年2月26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 2024年2月29日,秦皇岛市强帅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过补正后,本机关于2024年3月14日正式受理;向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答复通知书,通知该政府采购项目暂停。#basic#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_#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_#河北星仍科技有限公司#_@_@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_#秦皇岛市抚宁区#_#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166-2号#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相关供应商#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文件编号
抚财采投〔2024〕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厨房设备及房间家具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强帅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null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厨房设备及房间家具等采购项目A包”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1月25日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代理机构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2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星仍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2月21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收到秦皇岛市强帅商贸有限公司质疑函。2024年2月26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 2024年2月29日,秦皇岛市强帅商贸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过补正后,本机关于2024年3月14日正式受理;向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答复通知书,通知该政府采购项目暂停。#basic#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_# 秦皇岛市抚宁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_#河北星仍科技有限公司#_@_@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_#秦皇岛市抚宁区#_#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和平大街166-2号#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相关供应商#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损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文件编号
抚财采投〔2024〕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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