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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江北化工园区和城北化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专管和江北化工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
江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土建建设规模为6000m3/d,设备安装规模为2500m3/d;江北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设计规模为5000m3。城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土建建设规模为5000m3/d,设备安装规模为1500m3/d。
排污专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园区企业采用“一企一管”压力管专管输送至污水调节池及事故池,在线监测达标的废水经过调节匀质匀量后分别压力提升至江北污水处理厂和天门山污水处理厂,超标或超流量排放的废水输送至事故池。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招标。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专管和江北化工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实施范围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a) 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一次性实施到位,设备安装按照近期规模实施;
b) 园区内专管实施范围为现状企业和近期拟引入企业的专管,实施企业数量由建设方明确,企业内部专管及在线监测系统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c) 污水处理设施至污水处理厂的专管一次性实施完毕,接至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为止;
d)除臭系统土建及设备安装均一次性实施完成,实施要求需满足环评、环保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e) 在线监测系统土建工程一次性实施到位,江北园区在线监测系统土建工程按照15家企业实施、城北园区按照10家企业实施;“一企一测” 在线监测系统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由建设方明确),其余小型企业采取监测污水收集池混合污水的方式,确保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放达标以及混合污水的排污达标,保障污水处理厂不受影响。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实施范围内的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含工程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验收等)、设备采购、施工、调试、政府职能部门或第三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服务等。
(1)设计部分
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审查等相关费用)、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和指导生产试运行(含调试方案和试运行方案编制)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消防、安防、绿化、道路、管线综合设计、环境保护(监测)、建筑节能等,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设计等相关合格审查审批,满足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和其他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指导生产试运行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2)工程部分
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2)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专管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仪表及自控等智能化等施工;3)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施工:大门围墙、附属生产用房、厂区景观绿化及铺装、供配电(外电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雨污水、供水、道路等室外总体施工。4)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及承诺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5)按照要求设置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监管部门进行联网。6)厂内产生的固(危)废最终处置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3)其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负责实施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清理;
3)负责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4)负责承担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桩基检测及复核、沉降观测、防雷及消防检测等费用);
5)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6)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7)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8)全面完成项目相关验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防雷、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
9)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所需其它工作内容。
2.项目合同估算价:6851.87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具备(1)和(2)的独立法人资格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须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招标文件约定方式进行异议。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标段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第   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该标段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9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0日9时15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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