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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SWTKZX-CS-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
本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937 万元,招标人为汕尾市人才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
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
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
3.提供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
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
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
(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注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
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和网页查询截图)。(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
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
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报价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
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
效)。
(2)投标人须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唯一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单位(需提供制造商针
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
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4
年5月22日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
日除外)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
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加盖公章,将以上
纸质版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SWTKZX@163.com, 经采购代理机构核查后
发送磋商文件至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汕尾市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滨湖路泰濠公寓一栋(中鑫大厦)
写字楼四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5月2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汕尾市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区滨湖路泰濠公寓一栋(中鑫大厦)
写字楼四层)
七、其他
汕尾市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
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SWTKZX-CS-2024006
二、项目名称汕尾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第一、第二分册)标段一项目警用无人机装

三、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
四、项目概况:详见采购需求
五、交货或服务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站前横四路市民服务广场8楼 801-810 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7328726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尾市区滨湖路泰濠公寓一栋(中鑫大厦)写字楼四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WTK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与法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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