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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雄县乌玛塘乡纳龙村1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当雄县乌玛塘乡纳龙村1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当雄县乌玛塘乡纳龙村1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当雄县乌玛塘乡纳龙村1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当发改字〔2024〕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当雄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北京援藏资金,项目出资已到位。招标人为当雄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当雄县乌玛塘乡纳龙村1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雄县乌玛塘乡纳龙村。
2.2项目概况: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路面宽度3.5米,路基宽度4.5米,路线长度13.138千米,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临时工程等,交叉工程11处以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专项费用等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2.6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
各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
(1)2020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材 料,以交工日期为准。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为无效业绩。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否决该投标人。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视为原件。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20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2020年01月0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近1年(不含开标时间当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作要求,中标人后与招标人合同约定。
3.1.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作要求,中标人后与招标人合同约定。
3.1.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参与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有效期内)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本项目报名时间止,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2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若有需要则由补充文件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7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开标现场无需提交投标函、电子文档。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2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雄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西路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投翰林苑3栋2单元10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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