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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2023年安沙镇集镇湿垃圾收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安沙镇集镇湿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背景
以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为着力点,全面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全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做到全员发动、全域覆盖、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安沙绿色生态水平,争创市级星级乡镇。
二、相关标准:
八、服务要求
1、每日至少到各湿垃圾集置点收运一次湿垃圾,做到每个湿垃圾集置点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投标人应配备湿垃圾驾驶员、收运人员、文员及项目管理员,并对所有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培训,以确保收运工作正常开展。
3、为实现湿垃圾收运的痕迹管理,采用人工逐一录入登记台账,包含湿垃圾产生各集置点的名称、地址、收集时间、日收集次数、日累计湿垃圾桶数、备注等。
4、湿垃圾收运专用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运输车辆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无滴漏溢洒现象,车厢体应无破损、无锈迹、密闭良好,且贴有反光条等警示标志,确保收运处理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突。
5、特殊时期(采购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指挥。
6、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一通报,最后一季度统一扣款。
三、技术规格:
六、项目服务清单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2023年安沙镇集镇湿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2500吨
480
1200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四、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服务范围
长沙县安沙镇安沙社区、毛塘社区、水塘垸社区
九、付款方式             
1、支付单位: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经长沙县农业农村局拨付经费,前三季度按合同金额单季度全额支付,第四季度按照全年每季度考核结果予以相关扣除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申请付款时需向甲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等手续,甲方审核手续合格后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结算方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量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最终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发生的量。
五、服务标准:
八、服务要求
1、每日至少到各湿垃圾集置点收运一次湿垃圾,做到每个湿垃圾集置点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投标人应配备湿垃圾驾驶员、收运人员、文员及项目管理员,并对所有人员进行专业工作培训,以确保收运工作正常开展。
3、为实现湿垃圾收运的痕迹管理,采用人工逐一录入登记台账,包含湿垃圾产生各集置点的名称、地址、收集时间、日收集次数、日累计湿垃圾桶数、备注等。
4、湿垃圾收运专用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运输车辆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无滴漏溢洒现象,车厢体应无破损、无锈迹、密闭良好,且贴有反光条等警示标志,确保收运处理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突。
5、特殊时期(采购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加派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指挥。
6、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一通报,最后一季度统一扣款。
六、验收标准:
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一通报,最后一季度统一扣款。第四季度按照全年每季度考核结果予以相关扣除后一次性支付。
七、其他要求:
十、其他要求
1、成交人中标后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收集运输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期为作业工人进行体检等。为作业工人发放加班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承包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妥善处置。
2、成交人委派服务人员的办公费、伙食费、住宿费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采购人有权及时了解成交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进展和效果,成交人必须配合及提供相应资料和信息。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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