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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 工程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4-03-29
招标编号:0733-23250799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贷款编号:53080-001),用于支付亚行贷 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的费用,并 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项 目合同(合同编号:SFH-WW-C01)项下的合格支出。
2.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递交密封的投标文 件:
本工程以现状水厂原址为基础进行扩建,新增占地面积 30833 平方米。现状水厂北侧约 60m 为铁路专线,南侧约 30m 为河道范围,西侧约 40m 为公路排水形成的自然沟渠,东 侧约 120m 为高压输电铁塔。结合扩建工程的工艺流程,并考虑到各方向障碍导致的扩 建用地局限性,本次工程以现有水厂为基础,同时向东西两侧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417 平方米,主要包括深度处理间、污泥脱水间、除臭间、机房等功能用房,总构筑物 面积为 5466 平方米,主要包括进水配水池、生物池、沉淀池、中间调节水池等功能性 水池的施工以及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 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
上述工程的工期为:540 天
3. 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告公开招标,凡符合《亚行开发银行借款人采购规定》(2017 版本并 不时更新)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北京市 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 室。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 邮箱:panh@biddingcitic.com 查阅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4 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 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001 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未履行合同记录
(1)未履行合同记录: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年内投标 人没有承包商违约记录。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 解决机制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2)未决诉讼: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 50%,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 投标人败诉统计。
2)财务状况
(1)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 3 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其它财务报 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 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 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 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 3 年(2020-2022 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 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 13,000.00 万元;
(3)财务资源: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 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 足:人民币 1500.00 万元;
3)经验
(1)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 5 年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 经验。
(2)特殊经验:a 在过去 5 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 2 个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土建工程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7000 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b 上述合同或上述 a 规定期限里 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至少有一个为中国建筑气候区 划图中严寒地区(东北三省、内蒙古、和新疆北部、西藏北部、青海等地区)的土建工 程合同经验。
(3)资质要求:a. 国内投标人,或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有行业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b.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辖 区内同等级的相应资质。;。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 人民币 1500 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汇款信息: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帐 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招标文件将采用邮寄/现场领取方式提供,如需邮寄须支付 100 元 邮寄费用。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4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
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9.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投标保证金。
10.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
室。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 邮箱:panh@biddingcitic.com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
室。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 邮箱:panh@biddingcitic.com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 12(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0451-85975678 当面纸质文件递交
地址四:开标地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虚拟开标室 1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0451-85975678
地址五: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 联系方式
借款人项目执行机构: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 159 号住建局 301 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sfhdkxmb@126.com
项目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22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panh@biddingcitic.com
借款人项目执行机构或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借款人项目执行机构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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