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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测量、造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06G240109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常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行审字【2023】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五常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睿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测量、造价;
2.2建设地点:五常市中小学校;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五常市特殊教育学校五常镇中心小学等 46 个中小学校进行消防改造;
2.4项目建设期:2024年5月-2024年11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1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2测量:完成本项目测量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出具测绘报告;3勘察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4控制价编制: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出具招标控制价;
2.7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36.48万元。其中勘察费35万元,设计费276.96万元,测量费7.9万元,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6.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工程造价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各项目负责人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
3.3拟派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 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9.其他
9.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哈住建发[2023]393号)“关于黑龙江联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限期整改事宜的通知”黑龙江联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84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451-51165089。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0451-51165089
招 标 人:五常市教育局 
地    址:五常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睿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8层1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ljrrz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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