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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机械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机械租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1-0532-01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机械租赁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
品名
规格
计划量
单位
租赁时长
(月)
单价最高限价
(元/台/月)
总价限价
(元人民币)
挖掘机
斗容1.2m3
8

5
50200
9196550.00
装载机
ZL50
6

5
23435
汽车起重机
16T
2

5
22890
混凝土喷浆车
GHP3515H
4

5
70850
渣土运输车
/
8

5
32700
二衬台车
10.1m
4

5
70850
仰拱栈桥
18m
4

5
16350
发电机组
300KW
4

5
11990
隧道鼓风机
SDFP2*55KW
4

5
11990
空气压缩机
KS175-8F
8

5
13080
混凝土泵车
HBT60-12-75E
4

5
39240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进出场费。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②含设备租赁费用、设备调迁费、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及食宿等。

2.4交付方式:由投标人组织运输。
2.5收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2.6设备入场日期:按招标人要求入场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租赁设备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
2.8验收标准:招标人对租赁设备安全、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招标人对租赁设备质量核对,并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投标人应当及时完成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9付款方式:按现场施工进度,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分期付款。
2.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总价限价:9196550.00元(大写:玖佰壹拾玖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
注:①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3%)。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②含设备租赁费用、设备调迁费、日常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及食宿等。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以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4近三年(2021年5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5.5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6.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监督部门电话:0451-5115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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