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652300390500615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24年收费公路支出计划中列支,招标 人为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 11时30分到2023年11月13日 11时29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1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东路33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4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2340474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新交公养护<2023>176号”文批准,招标人为石河子公路
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2024年
收费公路支出计划中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公路管理局拆除国道312线安集海东收费站项目
2.2项目总投资额:108万元
2.3建设地点:国道312线K4378+832安集海东收费站
2.4项目规模:国道312线(上海-霍尔果斯)公路等级二级,设计速度80km/h,路 基(路面)宽度11.0m(9.0m),行车道宽3.75m。收费站位于沙湾县安集海,地处天 山北麓,距安集海10km,距沙湾县22km。收费站拆除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收费天棚、机电设备、收费岛、收费亭盖板等。拆除原收费站相关标志,增设2处紧急停车 带标志。拆除收费岛后用水泥稳定砂砾回填至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标高,将原水泥 混凝土路面拉毛,统一铺筑改性沥青下封层+5cm沥青混凝土AC-
16面层。恢复路面后主线按二级路标准路面宽9m,双车道,两侧作为紧急停车带。
2.5招标范围:恢复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拆除安集海东收费站收费大棚及附属设 施等工程。
2.6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0日开工,2023年12月10日完工;2024年5月10日开工,2024年5月30日完工,总工期4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 得了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 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 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11时30分到 2023年11月13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5.2获取方式: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交易市场主体 登录,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0元/份。
5.4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9000.00元(玖仟元整)投标保 证金
开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虚拟子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650501626052000012 68-012008)>
5.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0日11时30分-
2023年11月13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 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 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 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 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 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 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 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
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电子 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6)银行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
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
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②.电子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 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
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
(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 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
(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 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
(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 盖公章(如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③.咨询电话:
银行电子保函95533 18690868970
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00-800-5100
中控数科(陕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29-1010
河北筑正科技有限公司:400-183-1833
新疆国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991-6660666
新疆神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16097030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交易市场主体 登录,进行上传投标文件。
6.3开标方式:全流程不见面电子标
7、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
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
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新办理的CA锁)、新疆CA,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翔晟公司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13369801578;新疆CA中心客服0991-
2819290,如需人工服务,可对语音助手说“转人工”)查询或更换。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3年11月13日11时30分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https://download.bqpoint.com/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1&ZtbSoft Type=tballinclusive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 成电子投标文件。
7.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7.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后附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7.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 网—政务公开—
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8、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8.1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昌吉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
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8.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陆不见 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
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开标程序: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 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 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注:对于在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
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 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
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④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 成后,进行批量导入文件。⑤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 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⑥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 价)。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 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⑧开标 结束。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 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8.4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可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详见昌吉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场地费缴纳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地费缴纳-投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991-5818192
监督电话:0993-2652091(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技术支持:昌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软件业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2. 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 资质证书(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补充规定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2.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应为交通运输部监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实 施之前颁发的证书或原《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不予认可。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投标人出具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额度不小于5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 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补充规定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独立完成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1.“近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 为准。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补充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 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 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附录4以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不得存在的 不良状况和不良信用逐一作出响应,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补充规定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 或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项目 总工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 或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补充规定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后提交 资格审查资料。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 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养护 工程)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施工企业(土建 工程)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评 审 标 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 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出具的保函符合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 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 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 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 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资格评审 标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 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 .50分)评 标 价:1 0 0 分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0.5 分
2.2.2评标基准 价评标计 算方式评 标 基 准 价 的 计 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方法二: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 计日工总额) 方法三:……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 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 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 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 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 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 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 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方法二: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 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方法三: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 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 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 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 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 评标基准价,下浮值范围:0.5、0.7、0.9、1.1、1.3、1.5、1.7、1.9、2.1、2.3、2.5。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 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 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 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 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条款 号条款 内容编列内容
2.2.4评 标 价 评标 价(1 00分 )1 0 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 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本项目E1=2;E2=1。
其他因素 其他 因素 (0.5 分)0 . 5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新交发〔2016〕34 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 通知(新交规〔2020〕13 号)等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22、2021、2020 年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 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 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y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A 级为 0.5 分,A 级为 0.3分,B 级不加(减)分,C 级减 0.4 分,D 级减 3 分。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 施工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 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区内及外省公路施工企业(国务院有 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其等级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企业注册地省区级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B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C 级及以下对待。 注:投标人在某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中同时具有基本建设项目和养 护工程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时,采用其信用评价分数低的结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补充细化为: 2.2.1分值构成 (1)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办法2.2.4评分标准补充细化为:(1)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 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4.评标办法3.4.1补充细化为: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即综合评估得分=评标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5.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5.1项补充细化为: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 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 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 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 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 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 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 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 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
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
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
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
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
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