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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东基厂建筑群部分历史建筑保护性迁移修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规划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大东区东基厂建筑群部分历史建筑保护性迁移修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规划论证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日(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论证方案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联系人及电话:王旭 024-62199948
2.电子邮件:ddfj-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43。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现状情况:
东基厂建筑群位于大东区正新路42号,辽沈工业集团厂区内。该建筑群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是2021年7月5日沈阳市政府公布的三类历史建筑,包括20栋建筑和4条铁路专用线。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满足国防工程建设要求,东基厂建筑群中的6号、13号、14号三栋建筑原址保护无法满足新的使用需求。
二、保护性迁移修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保护东基厂建筑群中的6号、13号、14号三栋历史建筑是对新时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的具体落实,是辽沈工业集团的历史使命和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6号、13号、14号三栋建筑建设年代久远,内部空间已无法适应当前智能化生产需求。按照智能化生产流线及空间需求实施厂区更新建设,实现产品升级、产能升级也是辽沈工业集团“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筑牢全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线的基本保障。保护性迁移修缮选址均位于厂区内部,历史环境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用地空间充足,能够保障历史建筑核心保护价值不降低。在完成拟保护性迁移修缮用地腾迁、满足价值保护条件、保证结构安全、迁移修缮方案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实施6号、13号、14号三栋建筑保护性迁移修缮。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图:1.位置图
2.规划方案
位置图.jpg
规划方案.jpg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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