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发改投资〔2023〕6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
     1.4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SGZ00642
     2.5建设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
     2.6建设规模:引江济淮安徽段(蜀山区)临时用地于2021年3月29日经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蜀山区分局批准,批复文号为合资规临蜀〔2021〕05号,批复的总面积1.7425万亩,其中3号弃渣场1.6637万亩。
     2.7合同估算价:41800万元
     2.8计划工期:建设周期暂定42个月,其中6个月内完成市自规部门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36个月作为试运营期(土壤修复期),运营周期20年(含试运营期36个月)。
     2.9招标范围:施工:引江济淮安徽段(蜀山区)临时用地于2021年3月29日经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蜀山区分局批准,批复文号为合资规临蜀〔2021〕05号,其中3号弃渣场1.6637万亩。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土壤修复、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运营:计划运营周期20年。运营资产范围:甲方指定给乙方的经营性业态等。符合各类政策规划,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第一产业以农业种植为主,配套农产品的仓储、烘干、加工、物流和农业文化旅游等二、三产业。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其他·其他(其他)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营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营业执照,获得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或土地复垦类)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作为牵头人和资金支付对象;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1)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1(2)运营资格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3.2投标人业绩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4信誉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30日00:00至2024年04月2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交口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998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975241147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5分19秒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4-03-29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5
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61页详细评审标准表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省级及以上农业类奖项荣誉进行综合评审。
问:要求中的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是指颁奖文件发布时间吗?请予以明确。
答: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2.本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端口中需填写工期具体到日历天,请明确具体填写时间。
答:开标一览表端口中工期不作为评审内容,投标人自行考虑。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1.本项目《运营管理任务书》中土地租赁费用计算方式中为“土地修复期结束后”,现调整为“建设期后”;“试运营期(土壤修复期)”均收取租赁费用。
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中清单格式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供格式不一致的以清单控制价中清单格式为准。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04月29日14: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11:00”,现延期到“2024年04月29日14: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交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4月2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47秒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4-03-29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1.招标文件P5页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运营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营业执照,获得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招标文件P24页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注: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招标公告中P5页(2)运营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营业执照,获得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请问:因运营单位不具备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结合招标文件两处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运营任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运营任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P26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小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题1:投标人提供完工已验收业绩只需提供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即可满足业绩要求?
问题2:投标人提供正在履约或已完成未验收的业绩,是否除网页截图外,还需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资料?加盖甲方公章的合同协议书是否符合证明材料的要求?如不符合,请明确具体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需要体现哪些关键内容?
答:(1)是的;(2)此部分要求招标文件有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中的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3.招标文件P5页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00 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或土地复垦类)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业绩录入中无单独的合同签订时间一栏,将合同签订时间录入到关键指标或合同主要内容一栏中是否可以?
答:提供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即可。
4.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只有一个版块上传,根据招标文件P61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分为运营能力、运营方案、运营效益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个子项分别评审。
请问:是否将运营能力、运营方案、运营效益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个子项按顺序组合成一个文档导入该施工组织设计板块即可?
 
 
答:可以,投标人自行编排。
5.详见下图,招标文件P194页投标函中工期、质量格式给定为响应招标文件,是否还需要填写具体内容?
 
 
答:无需再填写具体内容。
6.详见下图,根据2024.4.7号发布的补遗2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执行,招标文件也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具体内容。
请问招标文件P195页(二)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一栏该如何填写?是否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请明确!
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土壤修复期结束后2年;招标文件P195页(二)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一栏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土壤修复期结束后2年均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P29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中,要求“拟派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1)如要提供,项目哪些管理人员需提供?(2)该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是否中标后提供该证明?(3)能否提供具体的证明格式及要求?请明确。
 
 
答:(1)投标人任用人员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 (含公示期内的定标候选人) 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3)无具体的证明格式要求。
8.请明确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运营能力”、“运营方案”、“运营效益分析”部分对应内容是否可上传至“其他内容”窗口?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交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4月16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20秒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4-03-29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第一部分 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4年04月26日11: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4年04月26日11:00”;
3.原投标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7:30”,现延期到“2024年04月15日17:3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1.招标文件P26页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小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内容予以删除。
2.招标文件P55页评标办法前附表3.4.3异常低价评审中U2定义调整为如下内容:“U2=评标价中位值*90%/最高投标限价*100%(U2 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其中评标价中位值计算见详细评审标准-“2.2.1(3)”-“报价文件评审标准”-“投标报价”-“c.计算评标价中位值”。”
3.招标文件P63页2.2.1(3)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报价计算规则调整为如下内容:
2.2.1(3)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中位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降幅≥13%;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商务评审标准为A或B;
(d)技术评审标准为A或B;
c.计算评标价中位值
(1)对所有纳入中位值计算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投标函文字报价和n个较低投标函文字报价后,取其他纳入中位值计算范围的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设纳入中位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数量为X,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1.当X≤5,n=0。
2.当5<X≤10,n=1。
3.当10<X≤15,n=2。
......以此类推。
(2)数据分组
对纳入中位值计算范围的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分组:
1.高于平均值1.05倍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
2.在平均值1.05倍(含)至平均值0.95倍(含)之间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各自成为一组。
3.低于平均值0.95倍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
(3)计算中位值
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由低到高对所有组值进行排序,当组数为奇数时,取中间一组的组值为中位值;当组数为偶数时,取中间两组组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中位值。
注:评标价中位值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d.投标报价评价
(1)评标价降幅≥(1-异常低价规定指标-5%)为A;
(2)(1-异常低价规定指标-5%)>评标价降幅≥(1-异常低价规定指标-10%)为B;
(3)评标价降幅<(1-异常低价规定指标-10%)为C;
3.招标文件P214页中项目经理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备注的“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P216页中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表(详细评审)备注的“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调整为“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附录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1.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
2.10KV架空线路应包含线缆、水泥混凝土杆、底盘、卡盘、杆号牌、相序牌、横担、抱箍、PVC硬质管、镀锌钢管及土方开挖回填等内容,其中水泥混凝土杆高12m,布置间距50m。
3.场区周边道路的破除时可能涉及现状过路管涵破除,相关费用已含在现状道路拆除清单中,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
4.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 中二、招标需求 (六)温馨提示的第1条修改为“沟塘清淤的淤泥现场堆放并翻晒,考虑用于还田或林地处摊铺,不考虑外运费用,超出图纸设计清淤深度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以上相关费用已含在总价中,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标后不予调整。”
第四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第55、63、64页关于异常低价规定指标与投标报价评分,假设各家报价均为85%(即降幅为15%),根据招标文件第55页,得出异常低价规定指标为85%*90%=76.5%;再根据招标文件第63、64页可得出:评标价降幅≥23%为A、23%>评标价降幅≥22%为B、22%>评标价降幅≥21.5%为C。那么出现一个情况,就是报价为85%(即降幅为15%)的报价无法评分(非A非B非C)。建议招标人删除异常低价评审中的U2数值,保证报价评分规则有效实施。
 
 
答: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2.根据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即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第161页中投标总价页面是否需要加盖造价人员注册章?若盖章,是否可以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的造价人员的注册章?
答:不需要。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软件使用易投还是新点,还是其他软件?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4.招标文件P61~63技术文件评审中,运营能力50页、运营方案100页、运营效益分析50页、施工组织设计50页以内的内容是否包含目录,各评分项是否需要单独设置目录。
答: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各评审因素要求的页数不包括目录及附图附表,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单独设置目录。
5.技术文件各部分页数限制是否包含后附图和附表。
答: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各评审因素要求的页数不包括目录及附图附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交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4月1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37秒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4-03-29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至“第六节 合同附件格式”替换为本补疑附件内容,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交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4月0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48秒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原公告日期:2024-03-29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SGZ00642 
1.本项目最新版的图纸《引江济淮临时用地复垦设计图纸汇总(施工图)04.03.rar》已于04月03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工程补图通道发布,请及时下载查看,以此为准。
2.本项目最新版的清单控制价《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重新发布2024.4.2.zip》详见本补疑附件,请及时下载查看,以此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建设路与312国道交口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4月0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28秒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施工运营一体化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蜀发改投资【2023】6号文关于引江济淮(安徽段)蜀山区3号弃渣场土地复垦项目立项的复函
四、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施工:土地复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土地复垦、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水土保持任务等。运营:计划运营周期不低于15年,运营范围:甲方指定的经营性业态。符合各类政策规划,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11-10
八、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5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4秒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