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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5号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5 号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KG-JS-20240408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5 号地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7066.06㎡,总建筑面积 133787.8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3304.63㎡,地下建筑面积 30483.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居家养老服务设 施、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变配电室、机动车库、非机动车 库、人防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5 号地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5 号地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 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 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 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 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1 月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 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 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 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 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 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 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 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 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 局(统计局)以 2312-410173-04-01-497917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5 号地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5 号地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KG-JS-202404080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寨路以北,纯如街以东。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7066.06㎡,总建筑面积 133787.86㎡,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 103304.63㎡,地下建筑面积 30483.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居家养老服 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变配电室、机动车库、非机 动车库、人防等。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 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2.7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
2.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专项借款。
2.9 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 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 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 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 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1 月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 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 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 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 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 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 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 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0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 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 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 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投标人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 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 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 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8 楼
联 系 人:陈洁云、张娅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 2 号楼 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 年 04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8 楼 联 系 人:陈洁云、张娅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 路南)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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