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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镇坝塘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乌龙镇坝塘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乌龙镇坝塘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67649d22-4b69-450d-bc47-7cb148bb5eb0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7649d22-4b69-450d-bc47-7cb148bb5eb0
建设规模: 1.虾苗温室育苗棚5亩;2.稻虾轮作养殖基地80亩;3.蓝龙虾养殖池66.65亩;4.配电房15平方米;5.引水管1800米;6.进场道路1700米;7.热水管网3000米;8.300m蓄水池1座;9.养殖池改造40亩;10.配套管网1000米。67649d22-4b69-450d-bc47-7cb148bb5eb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17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7870304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合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451001001
标段名称: 乌龙镇坝塘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07 09:00
开标地点: 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乌龙镇坝塘村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虾苗温室育苗棚5亩;2.稻虾轮作养殖基地80亩;3.蓝龙虾养殖池66.65亩;4.配电房15平方米;5.引水管1800米;6.进场道路1700米;7.热水管网3000米;8.300m蓄水池1座;9.养殖池改造40亩;10.配套管网1000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a+b):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或说明。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分别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各自承担任务类别提供):
①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要求:
①近5年(2019年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②同时提供(a+b):
a.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b.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其他: (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关凭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a+b):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分别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按各自承担任务类别提供):
①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②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①或者②要求:
①近5年(2019年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②同时提供(a+b):
a.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b.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或说明。
(6)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均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如无职称证,应符合云人社通【2019】154号文件要求所对应的技术职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派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一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
(8)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近一年的: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一年为2022年或2023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①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或②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
(9)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单位)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10)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岗位的人选独立,不得兼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docx2024-05-17 16: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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