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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海酒店东楼加固和修复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悦海酒店东楼加固和修复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5622)
补充公告
悦海酒店东楼加固和修复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3-5622),于 2023 年 09 月 29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 出如下修改与补充,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规模:
原文:本项目立项价为 1150 万元(包含设计费、施工费、监理费、预结算审核费等所 有费用),建安费约 950 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各楼层柱和梁的加固、天面补漏、客房和会 议室修复装修等。
现文:本项目立项价为 1150 万元(包含设计费、施工费、监理费、预结算审核费等所 有费用),建安费约 950 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各楼层柱和梁的加固、天面补漏、客房和会 议室修复装修等,其中结构加固工程 3252102.92 元、建筑装饰工程 4868768.40 元、安装 工程 1464034.49 元。
二、招标文件
1、条款号: 45.3
原文:45.3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2 分,
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5.3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5 分,
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3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现文:详见附件一
3、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注 2、类似业绩
现文:详见附件一
4、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原文:7、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现文:删除
5、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现文:详见附件二
6、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现文:详见附件三
7、新增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和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表格,详见附件 四、附件五
二、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 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活动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天壹实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一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 目评分内 容分 值评审标准
项目管 理机构 能力项目管 理机构14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得基础分 5 分,不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表》的本项得 0 分。在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10 年或以上的,得 1.5 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6~9 年(含本数)的,得 0.7 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2~5 年含本数)的,得 0.4 分。 ④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1 年以下(含本数)的,得 0.2 分。 (2)深化设计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10 年或以上的,得 1.5 分。②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6~9 年(含本数)的,得 0.7 分。③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2~5 年(含本数)的,得 0.4 分。④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1 年以下(含本数)的,得 0.2 分。 (3)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10 年或以上的,得 1.5 分。 ②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6~9 年(含本数)的,得 0.7 分。 ③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2~5 年 (含本数)的,得 0.4 分。 ④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该职称证书的年限 1 年以下(含本数)的,得 0.2 分。(4)造价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每名得 0.75 分,最高得 1.5 分。 (5)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每名得 0.75 分,最高得 3 分。

企业资 信类似 业绩3.6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累计完成 4 项或以上的,得 3.6 分; (2)累计完成 3 项的,得 1.8 分; (3)累计完成 2 项的,得 0.9 分; (4)累计完成 1 项的,得 0.4 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6 分。
第三方 评价1.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 1.2 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 1 项的,得 0.6 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 2 项的,得 0.3 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 3 项的,得 0.1 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评分最高得 1.2 分。
工程研 发能力1.2投标人获得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 1.2 分。
合计20

评委签名:日期
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注:1.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人员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 不得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是指包含建筑施工管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生产技术管理等工程项目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3.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包括环境艺术设计或室
内设计或装饰设计专业等的技术职称。
2、类似业绩: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 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 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 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 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 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平台 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第三方评价:注:须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4、工程研发能力:注:“高新技术企业称号”须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的技术分为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类别数量基本任职条件备注
1项目负责人1 人按招标公告要求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2技术负责人1 人按招标公告要求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3深化设计负责 人1 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4安全负责人1 人同时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5造价工程师2 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须在 有效期内)须提供职称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装修工程师4 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7暖通工程师1 人具有暖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8施工员2 人同时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培训证或岗位证须提供职称证书及施工员培训证或岗位证
9专职安全员1 人按招标公告要求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注: 1、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在本投标人(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独立法人公司同样下属独立法人公司也不得使 用集团公司的人员)2023 年 9 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 为评分依据)。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扫描件和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截图 ,其中:①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投标人须提供注册造价工 程师注册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 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计分,不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计分。③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包括环境艺术设计或室内设计或装饰设计专业等的技术职称。
3、上表中有少一人或有任一人员不满足对应“基本要求”或未按对应备注要求提供的齐全且有效的材料的,均视为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附件三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本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和验收
标准、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本工程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必须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广州市
或行业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且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都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相
应要求。
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全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所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有局部的修订
或新颁,监理工程师应报发包方批核决定是否采用。如果批准,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令,
承包人应执行新的标准或规范,但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增加合同费用。
本招标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是以中国国家公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
行规定,承包人须按此等规范执行。
本招标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亦包括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承包
人亦须按此等说明及要求执行,若此等说明及要求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
间有差异,承包单位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 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 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 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 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 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 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 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 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 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 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 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
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 理的除外。
(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 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 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附件四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技术负责人
2……
3
4
5
6
7
8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 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土建 工程师、机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 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 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 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 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 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 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附件五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技术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
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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