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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市直林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市直林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600G2405150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市直林场)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农经[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监督人为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市直林场)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9.84公里,改造2公里,林四级道路。
2.3 建设地点:麻山林场、前进林场、和平林场、柳毛林场。
2.4 招标限价:4,597,667.00元;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为2024年06月11日-2024年09月30日,共计111日历天;
(上述开工日期为暂定开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2004),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9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查询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每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需为在职人员);
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需为在职人员);
3.1.5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2022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2022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② 本次招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③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书面承诺方式提交,如承诺不实,取消投标资格。
 ④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23时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5.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
5.5 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沙岭子镇屈家庄村(东山产业集聚区)3层306
邮政编码:158100
联系人:薛女士
办公电话:13836503246
电子邮箱:82191832@qq.com
监督部门: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467-236613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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