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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泗阳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泗阳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SYGLWQ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泗阳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泗发改投〔2024〕9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泗阳县交通运输局以泗交建管〔2024〕1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 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工程计划改造农村公路桥梁7座,分布于5个乡镇,分别为裴圩镇(西湖大桥)、穿城镇(张庄西桥、龙蟠桥、新颜倪河桥(含长河桥))、王集镇(六斗桥)、三庄镇(道口桥)、卢集镇(海洼桥)。其中中桥3座、小桥4座,总面积约1626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YGLWQ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内容主要包括7座桥梁改建,包括裴圩镇西湖大桥、穿城镇张庄西桥、穿城镇龙蟠桥、王集镇六斗桥、三庄镇道口桥、卢集镇海洼桥、穿城镇新颜倪河桥(含长河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支付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合同价的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桥梁施工业绩,须体现桥梁施工的金额),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资格:
a.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2019年 1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若非单独的桥梁施工业绩,须体现桥梁施工的金额)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
b.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c. 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 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泗阳县俞杨北路雅典花园西北侧约140米
邮政编码:2237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市民东路西侧市民中心2号楼404 室
邮政编码:223700
联系人:张雷
  电    话:18036900296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址为: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 CA 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09:00至2024 年4月2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 时30分。
 
2024年 3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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