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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国有经营性房产2024第4期招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国有经营性房产2024第4期招租公告
 
招租 单位
名称(盖章)
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  点
嘉兴市南湖区县南街125号二楼
联 系 人
高先生/董女士
联 系 电 话
0573-82090981/ 82090983
招租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禾兴南路、东升苑、四季香店铺及住宅
项目地点
禾兴南路826号店面等
资金来源
自筹
总投资(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其他说明
出租商业用房1间、住宅2间,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勤俭路611号(原博物馆底层店面)第一间(禾兴南路826号)、东升苑4幢320室、四季香公寓3幢101室,商铺租赁期限3年、住宅租赁期限1年,合同期内,承租人违反诚信守法经营,不满足招租人要求的,招租人可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由管理单位收回房屋,承租人的所有装修、装潢设施等招租人不予折价补偿,并由承租人恢复房屋原状。租赁合同到期,需重新招租,原承租人的所有装修、装潢设施等招租人不予折价补偿。在同等条件下,实际承租人有优先权。租金一年一交,先付后租,并支付履约保证金,该房屋不允许转租转让。
项目
招租
要求
招标方式
公开招租
企业资质要求
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并不得在公安部门具有案底的人员,实际承租人诚信无不良记录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自然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企业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 名 地 点
嘉兴市南湖区县南街125号201、202室
报名起止时间
 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 布 日 期
 2024年3月5日
备   注
1、该商铺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场所、危化品、棋牌、车辆维修、快递等经营项目。不得分割租赁及随意改变其它用途。严禁高污染、高噪音项目,最终用途均须通过招租单位认可,且符合相关行业准入规定。另加:商铺所有设施,承租方自行踏勘现场并确认,后续涉及费用支出或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报名办理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 :30。

 
 
建设街道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权
招租挂牌文件
 
根据嘉南财[2021]120号《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嘉兴市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南湖区房屋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委托,对下列房屋租赁权以挂牌的方式进行招租,为使挂牌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建设街道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权招租挂牌文件》(以下简称《挂牌文件》),竞租人须遵守本文件条款并受此制约。
一、招租标的
 
序号
房产坐落位置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平方米)
租赁年限
挂牌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勤俭路611号(原博物馆底层店面)第一间(禾兴南路826号)
商铺
28.29
3
65000
16000
2
东升苑4幢320室
住宅
50.81
1
9150
3000
3
四季香公寓3幢101室
住宅
112
1
16800
5000

 
本次挂牌招租标的以该房产目前现状为准。
竞租人取得《挂牌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内容,对挂牌招租内容有疑问的,应在报名前向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咨询。竞租人可现场察勘挂牌标的,对该挂牌标的有异议的,应在报名前提出。竞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均视为已充分了解本次挂牌标的物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无任何异议;均视为对该项目招租公告及《挂牌文件》等相关文件内容无异议。
二、挂牌招租程序
1、本次挂牌招租报名地点在县南街125号201、202室 ,竞价地点在县南街125号2楼会议室。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竞租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个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非法人代表或非竞租人本人亲自来报名或报价的,需提供授权报名、竞价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房产原承租人还需提供原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需要竞租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审核资质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交付竞租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嘉兴银行南湖支行,账号:804101201900012171。经查询到账后,填写《国有房产招租报名竞租申请书》。(截至目前竞租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不予以报名。)
本次竞租保证金,所有竞租人(原承租人)都需缴纳,不收取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等,可通过网银、银行柜台转账及扫码等方式缴纳竞租保证金。
3、密封报价唱标时间为2024 年3月19日10时;
4、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报价(密封式递价)”的竞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在挂牌价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性报价,并密封《报价单》递交。竞租人应于2024年3月19日10时前将《报价单》密封送交到县南街125号二楼201或20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一次性报价即竞租人只能书面报一次价格,主持人现场对竞租人所报价格公开宣读,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的竞价方式。
1)竞租人应密封封装报价单,否则视为无效(密封处需盖章或签字);
2)《报价单》的报价加价增幅须以百元的整数倍进行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不得随意涂改、变造、更动、漏项,否则视为无效。
3)《报价单》的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否则视为无效。
5、在公告规定的密封报价单唱标前,竞租人应先缴纳竞租保证金,未办理的视同放弃。竞租人应当出席唱标现场,否则视同弃权。
6、主持人在密封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后,清点密封报价件,由主持人按报名时间顺序(以保证金账户入账先后时间为准)对每一个竞租人的出价进行现场唱标,得分最高者中标。最高出价是两个或多个相同价格时,将根据报名时间顺序,先报名的竞租人为竞得人(以保证金入账时间为准)。如竞租标的有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在愿意接受中标价时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可不用参与密封报价,当现场公布最高竞价后,询问原承租人是否继续租赁,如原承租人愿意以同等价格同等支付方式继续租赁的,原承租人即为竞得人,如放弃的或当场未表态的或未到现场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房产租赁,须在限期内搬离,当场最高报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7、挂牌成交后,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按《竞租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付清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签《竞租成交确认书》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挂牌招租的注意事项
1、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在接受咨询及提交的出让资料中,对出让标的介绍、评价或意见性文字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因印刷、复印等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实测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
2、本次《挂牌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可在竞价会时当场说明,竞租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3、竞得人按本《挂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向竞得人办理成交标的移交手续。如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原成交确认书无效,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有权解除一切合同(不另行通知),竞租保证金及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若成交标的移交时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原承租人租赁权移交),按法律程序办妥后再行移交,竞标标的起始租期顺延。
4、在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向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另行交纳房产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房产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服从正常管理并无违法、违规经营的前提下,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在竞得人结清水、电等一切费用后归还(不计利息)。
5、租赁期未满前由于竞得人主客观原因歇业的,将不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依法办理各类经营证照,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影响市容市貌的相关行业。竞得人如违规或违法经营,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收回房产,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因竞得人违规或违法行为导致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受到处罚的,由竞得人赔偿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一切损失。
6、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对房产和安装的设施有使用权利,同时也有爱护的义务。因损坏设施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负责修理和赔偿。在房产装修时必须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结构,必须改变房产结构或改变设施的应征得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竞得人在租赁期内所有产生的水、电费按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规定统一交纳,竞得人如逾期交纳,则按每日5%加收滞纳金,同时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从竞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7、租赁期间竞得人承担相关的安全、卫生、综合治理、门前三包、物业管理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竞得人必须做好承租营业房有关用电用火等安全工作,营业房内不得私自接拉电线。
8、水、电、排污、消防等相关设施及房产以交房权属现状为准。若不能够满足竞得人经营所需,则由竞得人自行增设、扩容并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责任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租赁关系结束后,其所有权无偿归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
9、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社会管理部门收费,由竞得人自行交纳。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因政策性因素拆迁、规划变更等或国资部门要求停止租赁或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需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开发、整体改造、转让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将无条件终止协议,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不作任何补偿。届时由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必须按要求无条件腾退,竞得人自行添置、安装的设备设施,由竞得人在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置,未处置的归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租赁物的,竞得人承诺放弃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
10、租赁期满或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竞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房产及房产的固定设施按原状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下,无条件归还给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竞得人自行装修部分或竞得人自行添置、安装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墙体附着物归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归还房产如有损坏的,竞得人须负责修复损坏部位,无法修复的应按价赔偿。拖延归还的,每延迟一天按年租金1%加收租金赔偿给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
11、在租赁期间内,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无条件收回该房产使用权,并且不归还其所交纳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竞得人擅自转租、转让的;
2)竞得人在承租期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竞得人拖欠房产租金或水电费30天及以上的;
4)擅自搭建房产及各种构筑物的,擅自分割标的物;
5)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书面整改通知3次及以上,仍未按时整改的,或收到政府有关部门执法通知一次及以上的。
12、本次挂牌标的物如涉及办理有关证、照或其他依法需办理的手续,除本《挂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外,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办理有关证、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3、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竞价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4、竞租人未竞得标的的,其竞租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3-4周内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四、出让双方当事人均须遵守本《挂牌文件》。如因竞租人、竞得人的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有过失的一方对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竞价会开始前,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收回标的,竞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五、本《挂牌文件》由嘉兴市子城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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