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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蒲江县县城区第四轮餐厨垃圾收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01312024000025-1
二、合同名称:蒲江县县城区第四轮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312024000025
四、项目名称:蒲江县县城区第四轮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蒲阳路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成都巨峰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金橙路11号1栋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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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区第四轮餐厨垃圾收运项目 1(项) ¥1,906,800.00 ¥1,906,800.00 (一)服务要求:
1、收运模式为包干制,即对城区约 400 家餐馆、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等所有产生餐垃的单位和个体(以下称餐垃产生单位)实行全覆盖。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对产生的餐垃进行日产日清,每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一次餐厨垃圾。严格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统一规范收运至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接受政府及社会大众监督。
2、县政府不提供垃圾处理场地。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遵循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运至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废油回收流入市场。
3、在收运餐厨垃圾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至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实行五联单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4、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5、禁止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6、禁止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收运。
7、禁止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设施、河道、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
8、禁止收运途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
9、禁止未经许可擅自收运、处理餐厨垃圾。
10、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
1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12、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确需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征得其同意。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运营的情况除外。
13、应当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管理部门备案。
1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服从、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接受采购人监督,并依采购人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工作。
15、成交供应商严禁私自将餐厨垃圾清运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第三方,否则(违反相关规定或国家相关法规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产生的后果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6、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群众投诉,妥善处理公众质疑。
17、餐厨垃圾桶要摆在店铺内,摆放要科学、规范、合理、统一,严禁摆在人行道上影响市容。
18、如遇县委县政府政策性调整,按县委县政府最新要求实施。
(二)车辆要求:
1、从环保角度考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应能有效控制垃圾散落、扬尘、臭气扩散以及污水泄漏等二次污染物的产生。
2、车辆收集箱体不得超载,转运设备应能控制餐厨垃圾车辆收集箱体的装载量。
3、车辆收集箱体基本功能为装卸餐厨垃圾,因此,其装、卸料口应保证装、卸餐厨垃圾顺畅,无死角;车辆收集箱体关闭后应密闭可靠,以免产生餐厨垃圾 散落、拖挂、污水泄漏等现象影响周围环境和市容景观;车辆收集箱体在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污水外泄;由于餐厨垃圾腐蚀性极强,为使车辆收集箱体能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车辆收集箱体材料选择上应采用耐腐蚀材料;为使车辆收集箱体能正常使用,不产生变形,车辆收集箱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转运车的基本要求。在接口上应与车辆收集箱体和后续处理卸料口的要 求相匹配;由于转运车行驶于城市道路(包括桥梁、隧道等)中,因此,转运车应符合城市道路通行条件的要求,并应遵循交通部门有关规定。
★5、数量要求:自有或租赁车辆不少于3辆(供应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在商务应答表中响应)
1、服务期限:3年(2024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蒲江县内。
3、付款方式:合同价款(作业服务费)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即当月考核结束后于次月15日前拨付上月作业服务费,考核办法见《成都市蒲江县城区餐厨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作业考核办法》和《蒲江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作业评分标准》。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5、履约验收
5.1履约验收主体: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5.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5.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5.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5.7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金额: 1,906,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零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1日至2027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和巨峰公司)PDF版(1).pdf
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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