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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2]XLXGC[CS]2024002-1、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XLXGC[CS]2024002-1
项目名称: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1(项) 1.养护范围:原则为城区市政道路配套的路灯设施,大致范围为东至文笔东路三期及迁建区周边路网、通港大道,西至104国道(琯头隧道口一东湖加油站)、玉荷西路(江山豪庭段)、玉泉山北路、文笔西路、县医院新院,北至可门路、通港大道 (上山村至浦口),南至火车站、站前大道、131县道(南塘段)以内的市政路桥路灯设施,凤城镇小街巷路灯,敖江镇和江南镇部分道路路灯。经统计,需维护路灯设施主要有路灯约5325杆(含凤城镇部分小街巷、江南镇、敖江镇部分道路),路灯约14717盏及夜景灯光8889盏灯带188.2米,路灯变压器85台等。具体以路灯设施明细表为准。
2.养护内容:负责路灯设施清单中路段所有路灯设施,含路灯配电变压器、配电箱、灯杆、灯具、照明电器、地上地下管线、工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进行巡查、维护、维修、调整、更换工作、应急处置以及与市政中心路灯管理工作相关配合工作等。
1,92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5-13
至 2024-05-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201单元开标室1
六、开启
时间:2024-05-24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201单元开标室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17-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201单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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