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污水处理厂真空泵、中水提升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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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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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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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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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20230908-01909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
开始竞价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 结束竞价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 ||||||||||||||||||||||||||||||||||||||||||||||||||||||||||||||||||||||||||||||||||||||||||||||||||||||||||||||||||||||||||||||||||||||||||||||||||||||||||||||||||||||||||||||||||||||||||||||||||||||||||||||||||||||||||||||||||||||||||||||||||||||||||||||||||||||||||||||||||||||||||||||||||||||||||||||||||||||||||||||||||||
2023年污水处理厂真空泵、中水 提升泵等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公共区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2023年污水处理厂真空泵、中水提升泵等设备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污水处理厂真空泵、中水提升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2023年污水处理厂真空泵、中水提升泵等设备采购项目。现有的中水提升泵、粪池粗格栅等设备均已使用多年,达到报废年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污水厂运行。为确保污水厂的运行正常和污水处理排放达标,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根据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拟对中水提升泵、粪池粗格栅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采购。 3.竞价项目清单:
报价包括了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限价:项目总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68,000元,各项目设有对应单价限价,以竞价项目清单内容为准。 4.项目实施地点:白云机场污水处理厂 5.项目要求: 5.1.承包方式 (1)执行总价包干,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6.8万元,价格包括设备、运费、保险、拆除、土建、安装、调试、培训及税费等;清单内货物需在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根据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包质量、包安全、包安装、调试、包验收; (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费(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包含在总费用内,由供应商向相关部门缴纳。 5.2.项目整体要求 (1)运输费用:(含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严格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围蔽,施工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能抽烟、生明火等;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原有设备的全程拆除及新设备的安装,土建及材料由中标人承担,土建及所需材料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拆除的设备及配件交甲方处理。 (4)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质,且按照施工要求和采购人的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5)用于室外的电箱应按户外箱进行设计。露天使用的电气控制柜及其他功能柜体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规定,且不低于IP65等级;遮盖及室内使用的电气控制柜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规定,且不低于IP56等级。 (6)现场严格管理好施工人员及设施设备,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若施工期间由于中标人施工和管理原因影响到机场及周边的安全,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7)施工材料的运输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规定路线行驶,若偏离线路引起安全事故,一切后果有中标人承担。 (8)施工期间要做好施工安排,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9)工期限制在1个月以内。 (10)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格做好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11)因施工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出现的各种设备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12)施工作业期间,须遵守污水厂相关管理制度和秩序,不得影响污水厂正常运作;中标人应确保不因本项目施工作业造成污水厂停产及超标等事项。 (13)施工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垃圾不得长期在现场堆放,须及时清运,以免造成现场污染。 (14)施工完毕要确保场地整洁,无垃圾残留。 (15)免费保修期可以优于但不得低于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须24小时响应,并在2小时内赶到服务现场。 5.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真空泵更换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电机防护等级IP67以上; (2)泵体304不锈钢材质; (3)配控制箱,控制电路要设置电机保护器;泵体进口和出口孔距85mm,需和现场管道孔距尺寸匹配;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二)中水提升泵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电缆长度不少于10米; (2)配置两条不锈钢链条,每条长不少于10米,载荷不小于2吨,304材质且符合污水环境要求; (3)配置原厂水泵保护器一套;运行信号接入PLC系统,控制室能实时监控; (4)配置导杆2条,每条5.5米,国标规格DN63,304不锈钢圆钢,安装符合起吊要求; (5)配耦合架并安装; (6)需提供进口水泵原厂家授权; (7)需提供厂家生产批号; (8)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9)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滤池不锈钢排污泵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电缆长度不少于8米; (2)配置两条不锈钢链条,每条长不少于5米,载荷不小于1吨,304材质且符合污水环境要求; (3)配置原厂水泵保护器一套;运行信号接入中水PLC,控制室能实时监控; (4)需提供水泵原厂家授权; (5)需提供厂家生产批号; (6)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7)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四)冷干机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一、二号冷干机; (2)更换一、二号冷干机管道,国标规格DN32,材质304不锈钢; (3)配置2套三级过滤器,2套自动排水器;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5)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UPS电源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设备安装于防静电板上方时,需考虑承重,底部垫称承重板; (2)安装位置避免日光直射,散热良好,机柜四周有1000mm散热通道; (3)配备相应的电缆、电路及控制电箱等; (4)设备规范安装,正确接线、布线整齐,各部件螺丝必须紧固密实; (5)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6)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粪池粗格栅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旧格栅,拆除设备隔臭棚并安装; (2)遵守起重吊装规范;设备标准安装,底部连接紧实,螺栓紧固,水平、俯角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3)格栅设备与输送机出料口连接密实,格栅卸料口必须与输送机高度一致; (4)提供格栅产品合格证及材质成分清单。 (5)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6)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七)回流井液位计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防护等级IP67以上; (2)拆除原有液位计; (3)安装液位计,设置量程参数,液位显示与上位机一致; (4)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 (八)滤池进水阀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旧进水阀及阀框; (2)规范吊装阀门,避免碰撞、避免生拉硬拽引起损坏;阀杆垂直安装;做好框体防水,不能破坏混泥土结构; (3)测试闸阀开关顺畅,动作迅速;无卡住、晃动,阀门止水密实;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九)滤池排污阀安装工程需求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旧进水阀及阀框; (2)规范吊装阀门,避免碰撞、避免生拉硬拽引起损坏;阀杆垂直安装;做好框体防水,不能破坏混泥土结构; (3)测试闸阀开关顺畅,动作迅速;无卡住、晃动,阀门止水密实;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货物交货期/服务完成期 清单内货物需在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四、报名时间 *1.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00至2023年9月15日17:00(注:项目报名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发布变更通知的方式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平台地址:http://wz.gdairport.com/),点击首页“采购项目”,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合作商注册。注册成功的报价人才能通过该网站参与竞价。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5.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7.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8.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8.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8.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8.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8.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关联公司:是指采购方所全资、控股的各公司以及采购方所属的各非法人实体单位。 *9.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9.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9.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9.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9.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9.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9.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9.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9.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9.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9.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9.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9.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9.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9.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9.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9.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9.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9.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9.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10.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六、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公共区管理分公司纪检室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020-86124247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zhanchuxin@gdairport.com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A4综合楼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平台“合作商使用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报名方式 1.报价人完成注册后,需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点击“采购项目”,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采购信息公告”栏目网上竞价模块,并点击意向参加竞价项目,按交易平台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后,在意向参加的竞价项目列表下点击“报名申请”,报价人应按竞价采购项目文件要求登陆交易平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第三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名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可点击合作商“用户中心”,进入会员中心查看或修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hanchuxin@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五、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0:00至2023年9月19日16: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注:竞价起始时间设置应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合作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方将中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成功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本项目设有总价限价及单项限价,报价不得超过总价及单项限价。(*报价人报价或修改报价时需同步上传或修改总价报价及单价报价,并上传对应项目报价单作为附件,单价报价乘以对应项目数量后的金额须与总价报价金额相符,未上传项目报价单的,或单价报价金额与总价报价金额不符的,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为无效报价。) 6.竞价系统根据总价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七、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合作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合作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价金额及单项金额应与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合作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合作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合作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合作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合作商。 八、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XXXX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报名文件》。 十、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表 (限价人民币968,000元)
注:1.提交资格审查报名资料时,不需要提供报价表,如提交资格审查报名阶段提供该表格将会导致报名资格被拒绝。 2.确定为候选合作商后,报价人应提供报价表。 以上报价包括了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上级政府及当地政府现行规定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和货物再支付任何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称、盖法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二、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合作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合作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合作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合作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五 报名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XXXXXX项目竞价文件后,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我司完全符合竞价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五项,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并完全响应采购方“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 3.严格按照《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接受处罚,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自行承担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我司参与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在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等期间严格遵守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采购合作对象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司愿按照规定被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接受相应处置,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认定条件: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情形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报名人通过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二)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四)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报名人利益; (五)报名人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七)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八)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单位; (九)报名人发生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十)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1.异议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合作对象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合作对象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4.合作对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合作对象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三、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不利; (二)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三)因合作对象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四)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六)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 (七)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八)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九)因严重违约情形被采购人依法解除合同; (十)存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备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人)名称: 投标人(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 我司保证提交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区管理分公司XXXXXX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之日起90天,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4. (报价人名称) 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司成交后,将保证严格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9. 我方如果成交,我司严格保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如因我司管理不善造成泄密情形的,我司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省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 (加盖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附件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格式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件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2023年污水处理厂真空泵、中水提升泵等 设备采购合同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2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 1.3 “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4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5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1.6 “合同设备”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所列示和规定的。 1.7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和/或乙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分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和减轻乙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8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9 “技术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0 “现场”是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污水处理厂 ,为甲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1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商业运行前)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1.12 “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 1.13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乙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的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14 “监造代表”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 1.15 “设备缺陷”是指乙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16 “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乙方始发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17 “质保期”为设备正常运行后双方约定的期限或有关标准、规定注明的期限或者为设备交货18个月以后,两者以先到期的为准。 第2条 税和费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运输、保险、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和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对该合同适用税率调整,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额按新税率计算。 第3条 保险 3.1 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和乙方为共同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甲方现场止。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前乙方为保险受益人,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后甲方为保险受益人。 3.2 如果发生乙方未对每台/套设备进行投保,甲方有权将这部分保险费从该台/套设备的运杂费中扣除,因其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应将保险合同的副本于每台/套设备交货前15日内提供给甲方。 3.4 如果交付的合同设备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4条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 4.2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第5条 不可抗力 5.1 “不可抗力”是指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严重流行疾病。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并全力做好补救工作,防止损失因责任原因导致扩大。 5.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结算完毕。 5.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3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6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6.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对违反或拒绝的行为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5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在该期限内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是本合同其他条款有明确规定的,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6.3 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6.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方和/或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6.5 当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厂的厂商、规格、产地、牌号、数量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变更,需事先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同意,因此引起交货期延迟的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 6.6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可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6.7 若6.6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乙方的现场场地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等,上述资源的所有权已属甲方,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权处理的条件及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等,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第三人对乙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并妥善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7条 违约索赔 7.8 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五;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10 %。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延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五,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乙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乙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 如果由于乙方和/或分包商技术服务的延误,造成执行合同延误,每延误工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 7.9 由于乙方责任,根据本合同及附件规定验收试验后,不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不能达到一项保证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每不能达到一项关键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10 乙方支付全部违约金、赔偿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但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后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7.11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 10 %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7.12 如果发生乙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 45 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也有权从履约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不足扣除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乙方应予以支付。 7.13 如果发生甲方的合同履行违约,相关款项将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甲方认可后 45 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8条 合同争议解决 8.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广州市白云区 人民法院起诉。 8.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规定的特殊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9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第10条 适用法律及其他 10.1 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权利义务的转让: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保密: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其他无关的第三方。 10.4 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区域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5 双方代表: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 甲方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10.6 未尽事宜:双方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0.7 本合同共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 第二部分 合同专项条款 第10条合同当事人 10.1 “买受人”(甲方)是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及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自编一号。 10.2 “出卖人”(乙方)是指 ,一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组成及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 。 第11条 合同标的 11.1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详见附件 11.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1.3 凡乙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11.4 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设备的运输和保险。 第12条 合同价款 12.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2.2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12.3 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费、乙方所应交纳的税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12.3本合同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不变价。 第13条 付款 13.1 付款方式: 转账 。 13.2 合同款项的支付: 13.2.1 乙方按交货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物检验接受单以及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技术资料,甲方验明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95%。 13.2.2 合同总价的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交单据金额为该合同总价5%的财务收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14条 交付和运输 14.1 交货时间 14.1.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75个自然日内。 14.1.2 设备的交货以到现场后甲方签认的交接单为准。 14.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白云机场污水处理厂。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 14.3 乙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乙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14.4 合同生效后30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及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3日,乙方应以书面文件将运输方式通知甲方。 14.5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乙方应以邮件、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14.5.1 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4.5.2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14.6 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乙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30日内补齐,交付该等备品备件前应通知甲方。 14.7 乙方应按规定的交付进度和交付数量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应符合双方共同确定的合同附件相关要求的标准。 14.8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对急用者应在1日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对急用者应在1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 包装与标记 15.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 规定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15.2 乙方对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15.3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15.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15.5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6.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15.6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15.7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他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15.8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15.9 乙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16条 技术服务 16.1 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6.2 乙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甲方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16.3 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 16.4 各次会议双方均应签订会议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有权代表签署,以修改后的条款为准。 16.5 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认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乙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16.6 乙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16.7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16.8 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甲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后3日内乙方没有答复,将视为延误工期处理。乙方的分包商需要前往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应由乙方统一组织并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16.9 由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17条检验 17.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日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并可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按照本款规定,经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接收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由乙方交付。 17.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 17.2.4 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成立。如有异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 17.2.5 如双方代表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30日内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18条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本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若甲方未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甲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甲方按乙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18.2 合同设备的安装:设备完成现场位置固定、接电、原有设备拆除(拆除的设备及配件交甲方处理)、土建安装(如有)、现场清理等试车前必要步骤。 18.3 合同设备的调试:设备完成安装后试车运行。 18.4 验收试验:设备完成安装后运行14天。 18.4.1 “初步验收”是设备完成安装后试车运行正常。 18.4.2 “性能验收”是设备完成安装后正常运行14天。 第19条 分包与外购 19.1 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19.2 乙方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权利,可以采取各种适合自己的采购方式,但在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问题上应充分采纳甲方根据实际运行经验以及实地考察、调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对部分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要求乙方招标采购,并确认结果。 19.4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 19.5 乙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9.6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 第20条 保证 20.1 本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2年。 20.2 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20.3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7个自然日。 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20.4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乙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8.2.5条款办理。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甲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20.6 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20.7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乙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2年。 21. 附件: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以下无正文) (签章页)
附件: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真空泵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电机防护等级IP67以上; (2)泵体304不锈钢材质; (3)配控制箱,控制电路要设置电机保护器;泵体进口和出口孔距85mm,需和现场管道孔距尺寸匹配;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二)中水提升泵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电缆长度不少于10米; (2)配置两条不锈钢链条,每条长不少于10米,载荷不小于2吨,304材质且符合污水环境要求; (3)配置原厂水泵保护器一套;运行信号接入PLC系统,控制室能实时监控; (4)配置导杆2条,每条5.5米,国标规格DN63,304不锈钢圆钢,安装符合起吊要求; (5)配耦合架并安装; (6)需提供进口水泵原厂家授权; (7)需提供厂家生产批号; (8)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9)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滤池不锈钢排污泵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电缆长度不少于8米; (2)配置两条不锈钢链条,每条长不少于5米,载荷不小于1吨,304材质且符合污水环境要求; (3)配置原厂水泵保护器一套;运行信号接入中水PLC,控制室能实时监控; (4)需提供水泵原厂家授权; (5)需提供厂家生产批号; (6)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7)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四)冷干机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一、二号冷干机; (2)更换一、二号冷干机管道,国标规格DN32,材质304不锈钢; (3)配置2套三级过滤器,2套自动排水器;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5)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UPS电源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设备安装于防静电板上方时,需考虑承重,底部垫称承重板; (2)安装位置避免日光直射,散热良好,机柜四周有1000mm散热通道; (3)配备相应的电缆、电路及控制电箱等; (4)设备规范安装,正确接线、布线整齐,各部件螺丝必须紧固密实; (5)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6)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粪池粗格栅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旧格栅,拆除设备隔臭棚并安装; (2)遵守起重吊装规范;设备标准安装,底部连接紧实,螺栓紧固,水平、俯角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3)格栅设备与输送机出料口连接密实,格栅卸料口必须与输送机高度一致; (4)提供格栅产品合格证及材质成分清单。 (5)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6)连续不间断正常运行一周以上,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 (七)回流井液位计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1.安装调试要求 (1)防护等级IP67以上; (2)拆除原有液位计; (3)安装液位计,设置量程参数,液位显示与上位机一致; (4)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 (八)滤池进水阀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旧进水阀及阀框; (2)规范吊装阀门,避免碰撞、避免生拉硬拽引起损坏;阀杆垂直安装;做好框体防水,不能破坏混泥土结构; (3)测试闸阀开关顺畅,动作迅速;无卡住、晃动,阀门止水密实;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九)滤池排污阀 1.项目主要设备及特征描述
2.安装调试要求 (1)拆除旧进水阀及阀框; (2)规范吊装阀门,避免碰撞、避免生拉硬拽引起损坏;阀杆垂直安装;做好框体防水,不能破坏混泥土结构; (3)测试闸阀开关顺畅,动作迅速;无卡住、晃动,阀门止水密实; (4)安装调试不能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网上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应向甲方指定纪检部门举报。 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 甲方指定纪检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公共区管理分公司纪检室,86124247。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采购货物总金额的20%作为廉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白云机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保留追溯乙方非法获利、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 5.其他事项 5.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廉洁协议一式 肆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贰 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