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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2023年度湘江新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404260050-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万物互联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度湘江新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40426005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年度湘江新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1、搭建考评模型:根据每个项目情况,分项目、分服务等级、分物管费价格建立考核标准库。
2、考评形式: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对项目进行夜间突击检查。
3、根据项目考评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汇编成检查报告。
18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为1735元/项目,数量18项,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5-14 —— 2024-05-3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直至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马王堆支行(湖南万物互联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90100730920013975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根据甲方工作要求,乙方在人员配备要求范围内组建有利于本工作的考评专家组并上报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具有偏向性、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项的考评报告,不得以专家组个人名义出具考评报告。5.2.2乙方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具体要求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地出具考评结果报告,严格履行保密义务;5.2.3乙方完成考评后,应出具书面考评结果报告,递交甲方;5.2.4乙方应加强对考评资料的保密和管理,在完成项目考评后,应按照要求对考评资料进行管理,如有发现考评资料外泄的,甲方将予以警告并有权不再对其进行委托;5.2.5乙方出具的考评结果报告质量不得低于甲方服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若服务过程中与甲方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款项。甲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乙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方有保密义务。
乙方有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及甲方需求开展服务,服务应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如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等因素需要调整任务进度的,应及时以公函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工作进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乙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属于保密的内容,乙方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389号湘麓金座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远大一路393号

法定代表人: 任明 法定代表人: 郭禹翔

委托代理人: 阳立刚 委托代理人: 陈佳琳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9790156

传真: 0731-822867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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