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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比选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比选邀请书
(招标编号:JH24ZC002-QY)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比选邀请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22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园区建筑外立面脚手架工程、外立面喷漆工程、外立面金属格栅工程、雨水立管
改造工程、建筑卫生间装饰工程、园区商业街改造工程、新建园区车辆入口、中央休闲广场、
企业展示点改造工程、楼栋入户造型及电梯厅装饰工程,平房外墙装饰工程、停车场管理系
统、园区指引标识工程、更换外墙窗体、三线下地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比选申请
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
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订)》《工程勘察、工程
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 修订)》《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 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
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4〕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4〕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
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
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
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
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
料扫描件。
5.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评审委员会在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
人购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能证明满足比选邀请书第九条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州华信中心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州华信中心3楼。
七、其他
广州嘉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JH24ZC002-QY)进行比选,详情请参见比选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
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海珠创意产业园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二、比选人: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广州嘉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38号海珠创意产业园
四、项目概况园区建筑外立面脚手架工程、外立面喷漆工程、外立面金属格栅工程、雨水
立管改造工程、建筑卫生间装饰工程、园区商业街改造工程、新建园区车辆入口、中央休闲
广场、企业展示点改造工程、楼栋入户造型及电梯厅装饰工程,平房外墙装饰工程、停车场
管理系统、园区指引标识工程、更换外墙窗体、三线下地工程。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六、招标控制价:44.22 万元
七、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工程估算。
八、设计服务周期:60个日历天,具体以比选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九、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 修订)》《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 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
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
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4〕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4〕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
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
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
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
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
料扫描件。
5.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间(以评审委员会在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及比选文件售价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非法人购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能证明满足比选邀请书
第九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请比选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按要求送到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州华信中心3楼购买
比选文件。
2.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十一、比选截止时间及比选申请文件送达地点、方式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
收)。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州华信中心3楼。
3.送达方式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委托
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比选
申请文件。
十二、本次比选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修改、补充及结果等相关文件和通知均通过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同时发布,务必随时关注公布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
切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及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十四、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38号海珠创意产业园
招标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嘉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 号广州华信中心3楼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比选人: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嘉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顺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38号海珠创意产业园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嘉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州华信中心3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gzjhzb123456@163.com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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