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HRCJC2022007
二、项目名称: 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购置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购置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RCJC2022007)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拟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1900000元千分之五即9500元的罚款。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高平市财政局
2024年04月15日
二、项目名称: 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购置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石家庄市藁城区锦纺被服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镇北营村 |
四、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购置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RCJC2022007)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拟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1900000元千分之五即9500元的罚款。
六、其他补充事宜
/
高平市财政局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