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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财政局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拟对台江县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项目进行采购,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项目名称:台江县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三、购买主体:台江县财政局
四、采购方式:通过比选的方式,综合评分、择优选取。
五、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台拱街道办事处、萃文街道办事处、老屯乡人民政府、施洞镇人民政府、革一镇人民政府、台盘乡人民政府、排羊乡人民政府、方召镇人民政府、南宫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人民医院、县交通发展中心、县国投集团、县扶开集团等16家单位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台江县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明细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
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1
台拱街道办事处
20万
2
萃文街道办事处
3
老屯乡人民政府
4
施洞镇人民政府
5
革一镇人民政府
6
台盘乡人民政府
7
排羊乡人民政府
8
方召镇人民政府
9
南宫镇人民政府
10
县水务局
11
县住建局
12
县教科局
13
县人民医院
14
县交通发展中心
15
县国投集团
16
县扶开集团

(三)简要质量要求、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
(1)共性部分:此次检查范围是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检查贯彻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财政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会计核算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财务人员轮岗情况﹑聘用人员挤占非人员经费开支情况。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个性部分。在检查乡镇(街道)中除共性部分外还需关注内部控制管理、预算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示范乡镇财政创建活动推进实施及成效巩固、干部教育、业务培训、队伍监管、县财政及乡镇(街道)政府管理权责划分及落实等事项。
2.材料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并出具16个单位和一个整体书面检查报告、问题归纳汇总表,监督检查成果文件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
(四)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1.失信被执行人;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供应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将以上查询截图放入报价文件中便于评审需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其中一类资质条件均可):
1.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会计、财务、审计等相关执业证书;
2.具有相关会计监督检查经验。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
七、报名
(一)报名要求:提供报价单;申请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红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提供一份脱敏会计监督检查报告。
(二)公告期限:2021年9月3日-6日。
(三)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6日17点00分,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1.邮件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162107708@qq.com;
2.现场投递地址:台江县财政局一楼支付中心
八、公告发布媒体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ztai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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