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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山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26-00021
项目名称:黑山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1,926.00
最高限价(元):551,926
采购需求:查看
为巩固黑山县“三区三线”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非耕地等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以及锦州市有关工作要求,为黑山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上报审查。
1.工作内容
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问题图斑工作底图基础上,结合最新国土变更调查,通过收集基础资料、内业判读、下发底图确认等方式,全面核实问题图斑、分类提出处置意见、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及统计表、对调出部分整理举证材料、编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实施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工作,完成成果数据库汇交并通过质检,为黑山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实施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提供技术服务。
2.成果要求
包括文本、数据库。
(1)成果文本报告以标准A4文本形式提供;
(2)成果的电子文件,含文本、数据库gdb格式。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
       (2)《关于印发“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具体时间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锦州市黑山县黑山街道西外环路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wq0416@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690043041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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