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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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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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14791
(三)预算金额:7,5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22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陈赞芳、杨中光、陈耀宗与香洲区住建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案号为(2022)粤0404行初367号】,担任香洲区住建局在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代理范围包括: 1、研究原告的《行政起诉状》和证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应诉的策略和方案; 2、协助香洲区住建局搜集整理证据及相关资料,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 3、起草、修改《答辩状》,制作《证据清单》,向法院提交盖章版本的《答辩状》、证据、以及其他应诉需要的法律文书; 4、参加本案二审的开庭审理; 5、签收法律文书等后续事宜。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海英 2635756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2月22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14791
(三)预算金额:7,5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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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二审阶段结束 |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陈赞芳、杨中光、陈耀宗与香洲区住建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案号为(2022)粤0404行初367号】,担任香洲区住建局在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代理范围包括: 1、研究原告的《行政起诉状》和证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应诉的策略和方案; 2、协助香洲区住建局搜集整理证据及相关资料,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 3、起草、修改《答辩状》,制作《证据清单》,向法院提交盖章版本的《答辩状》、证据、以及其他应诉需要的法律文书; 4、参加本案二审的开庭审理; 5、签收法律文书等后续事宜。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22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陈赞芳、杨中光、陈耀宗与香洲区住建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案号为(2022)粤0404行初367号】,担任香洲区住建局在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代理范围包括: 1、研究原告的《行政起诉状》和证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应诉的策略和方案; 2、协助香洲区住建局搜集整理证据及相关资料,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 3、起草、修改《答辩状》,制作《证据清单》,向法院提交盖章版本的《答辩状》、证据、以及其他应诉需要的法律文书; 4、参加本案二审的开庭审理; 5、签收法律文书等后续事宜。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海英 2635756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2月22日